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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武汉市江岸区李英杰的罪恶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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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在正告李英杰停止一切利用洗脑班对法轮大法学员进行迫害的罪行前,提醒李英杰回顾一下自己参与迫害法轮功之前所犯下的罪恶行径。

李英杰犯罪事实之一:
李英杰,男,1961年出生,现年46岁。1986年是江岸区北京路百货公司营业员,经走后门进了江岸区司法局。

吴建国,男,原黄浦路新货场铁路刑警队警察,后调到武昌北站派出所,因罪被判死刑。吴建国还是铁路警察的时候,李英杰就经常与其勾结在一起。李英杰经常穿着吴建国的警服,到武昌徐家棚、杨园、江岸区的头道街等地,冒充警察进行所谓的“缉毒”,一旦得手就分赃。李英杰在其中充当出谋划策的角色,并阴险的策划如果罪行暴露,就栽赃给吴建国的弟弟来顶替承认,因为吴建国弟弟吸毒的情况已被警方掌握,这样李英杰和吴建国就可以逃之夭夭了。

李英杰犯罪事实之二:
李英杰摇身一变挂上“江岸区政法办”的牌子后,就成了吴建国大胆行恶枉法的保护伞。在李英杰的唆使庇护下,吴建国邀约一外地董姓农民,合伙在陈怀民路投资开设了一个相当规模的酒吧。在酒吧生意火暴期间,李英杰长期是座上客,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可惜酒吧时运不长,吴建国将其妻在铁路客运段辛苦工作攒下的二十几万元积蓄连同董某集资的二十几万元全部拱手给李英杰挥霍殆尽。最后,董某反而因无法还债而被告上法庭,被判7年徒刑。而吴建国则因吸毒成瘾不能自拔,终因无钱筹集毒资,杀人越货,最终被判死刑,被李英杰逼上了绝路。而李英杰却逍遥法外,以自己死党的命和钱为自己铺垫了一条血腥的钻营之路。

1999年7.20之后,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开始了残酷的迫害,江岸区610办公室成立,李英杰被抽调到610工作。李英杰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又充当了马前卒。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对法轮大法学员进行残酷迫害的桩桩件件,足以将李英杰以我国宪法第7条、第37~39条和我国《刑法》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第239条的绑架罪;第245条的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7条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第248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第246条的侮辱罪、诽谤罪;第251条的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第297条的滥用职权罪等送上法庭。江岸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和失踪都是其幕后指使或直接参与,被迫害的人数超过百人。其典型的迫害案例有:

一、2004年,江岸堤角小区学员卢启奇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关押迫害达一年多,因拒绝“转化”被李英杰一手操纵送进何湾劳教所;

二、目前江岸区洗脑班仍关押着江岸区女学员田琳,已达一年多。田琳被绑架时,她的孩子才刚刚出世,嗷嗷待哺,孩子出世还没有尝到母亲的奶水,母亲就被绑架,至今孩子仍无法和妈妈团聚;

三、2005年底,江岸车辆厂学员郑小奇在单位被绑架关押至今;

四、大法弟子李艳林和其母亲两人于2002年6月10日左右被武汉市江岸区法院非法重判3年徒刑,后李艳林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经法医诊断,医院证明,李艳林系患严重精神忧郁症,建议保外就医,回家与亲人团聚,以缓解病情。但李英杰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明慧网曝过光为由,惟恐李艳林出来后,世人知道真相,不但不放人,还变本加厉进行迫害,将李艳林秘密转移。李英杰还妄图再次迫害李艳林的母亲。李艳林的母亲被逼长期流离失所;

五、2004年9月7日,江岸区610头目李英杰指使江岸区新村街人武部长、610帮凶高自安带领一伙人非法闯入大法弟子李小健家中,将李小健绑架到洗脑班,同时将航务社区大法弟子郭瑞红绑架到洗脑班;

六、2004年9月8日,李英杰指使江岸车辆厂保卫处人员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邹长青、何秀红、吴丹丹绑架到谌家矶洗脑班。

七、2004年11月18日,江岸区花乔街居民张爱民、刘琳夫妇被绑架到谌家矶洗脑班。

八、2004年11月30日上午10时,610恶徒到江岸车辆厂再次指使保卫处10多名彪形大汉闯入厂职工医院,绑架了正在给职工看病的外科医生张长明;后又冲上三楼绑架正在上班的护士唐舒慧,把他们劫持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

综观李英杰罪恶史,不难看出李英杰其人的卑劣品性,其“笑面虎”的表象也很难掩盖其险恶、残暴、阴毒的真面目。而江氏流氓集团在迫害法轮功中所能利用的也都是这样的人渣败类,稍有良知的人明白迫害真相后都不愿参与这场迫害、成为邪恶中共的殉葬品。

7年的残酷迫害,江氏流氓集团耗去四分之一国力想铲除法轮功、泯灭人们对真、善、忍的正信,然而法轮大法面对邪恶屹立不倒,大法学员在邪恶的迫害中体现出的大善大忍,使无数的世人为之动容,为之感佩,也使无数的世人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和江氏流氓集团制造血腥屠杀的真正阴谋。同时法轮大法为世界上更多国家善良的民族和人民所接受;而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罪行也在世界人民面前曝光,人神共愤,受到全世界善良人民的谴责。

从历史的角度看,天灭邪恶中共是历史的必然,邪恶中共的解体指日可待,同流合污者必为历史所淘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和机构都是非法的。李英杰所在的政法委对法轮功迫害所采用的一切手段,诸如:洗脑班、绑架、逼迫转化写“三书”、“揭批”等等都是非法的,没有一项是符合法律的。连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的所谓“610”办公室的存在都是非法的。

从常识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政府的干部,李英杰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所有犯罪行径,虽然有其所谓的内部文件做其行恶的借口,但是一旦历史翻过这一页、要清算凶手的时候,谁又会替这些替罪羊承担唆使的罪责呢?!历史的教训太多了,人都是利欲熏心而忘乎所以,为了一点既得利益而不计后果的行恶,最后害了自己。神也不会放过你呀,因为你迫害的是世界上最最善良的人。

古人云:“上天有好生之德”;“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那些迷途知返,弃恶从善的,神永远都会给其机会改邪归正,将功补过,从新做人。而那些执迷不悟者,将随其罪业堕无生之门,在其形神层层灭尽中永无再生的希望。

神目如电,天网恢恢。不论人信不信神,历史的真相永远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在此,我们正告李英杰之流:停止一切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罪恶,悬崖勒马,否则必将遭报!不要以为有邪恶的中共给你们撑腰就可以任意枉法,不要以为到目前为止报应还没有到你头上你就可以狂妄,等你没有利用价值时,你的报应立刻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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