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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珍被广东茂名所谓"法制学校"迫害至精神失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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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16日】广东省茂名市化州中垌镇大法学员李文珍,被茂名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精神失常、生命垂危,于2006年6月底落水死亡。

李文珍,50岁,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前患有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修炼大法后身体痊愈。

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李文珍在2000年4月28日去北京上访说明真相,被不法人员押回在化州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迫害二十多天,后又被送回中垌镇派出所与其他学员一起遭受非法关押。恶人轮番看管。李文珍家庭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的干扰、与丈夫早已离婚,剩下的两个幼小的孩子无人照顾。

由于李文珍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没有放弃修炼法轮功,在2001年底,化州610不法人员又将她转到茂名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受尽了各种非人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其间过着非人的生活。

2002 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早上,所谓“法制教育学校”的保安将四楼所有房门关闭,涌进大批恶警、保安及610人员,乱抢、乱翻、乱丢法轮功学员的东西,对反抗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上吊、毒打,蔡安、蔡华兴两位法轮功学员被打得讲话都困难,被吊了2天没进过一点水的法轮功学员柯朗生被毒打后,保安“权仔”推其头部撞墙。

在这个邪恶洗脑班,610人员用种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将二、三楼的法轮功学员放到学校一楼地下,强迫这些法轮功学员所谓“军训”,不配合口令就受到保安毒打。被非法关押在“法制学校”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吊扣,连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炳刚、近70岁的法轮功学员沈元雄也不例外,经常受到吊扣或毒打。

直至2004年2月份,李文珍被迫害到生命垂危,精神失常,才被送回家中。之后,由于身体一直极其虚弱并严重精神失常,导致于2006年6月底落水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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