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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医生因强制活体摘器官在波士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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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26日】(明慧记者王英报道)7月24日,著名人权律师泰瑞•玛什代表所有在中国监狱及拘留所中,在非自愿情况下,被强行活摘器官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美国麻塞诸塞州的检察处正式递交刑事诉状,起诉两名中国外科医生陈忠华和朱同玉涉嫌强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这两名医生是在波士顿参加2006年世界移植大会期间被起诉的。刑事诉状已于25日下午送达陈忠华手中。这是法轮功就中共活摘器官所提起的第一起国际人权诉讼。

被告陈忠华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朱同玉是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研究中心主任。这两家医院的医生在电话录音中承认为病人移植的活体器官来源有活着的法轮功学员(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电话录音为证)。

诉状要求对涉嫌强制活体摘取被中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陈忠华和朱同玉进行调查。

该刑事诉状,主要控告来访的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陈忠华和上海中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违反美国“酷刑法”(Title 18 USCA Section 2340A)和1994年美国所批准生效的“酷刑公约”。被告被指控,对于未经监狱受刑人的同意,从受刑人身上,包括法轮功学员身上活摘器官并且盗卖牟利的行为应负起主犯或是从犯的刑事责任,尤其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活摘器官,不仅是触犯酷刑罪,更是同时触犯国际刑事法上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罪”。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最近所发布的首批追查通告,被告陈忠华所主持的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是中国卫生部的重点实验室,该医院仅2005年2月份所施行的肾脏移植手术就达1000例以上。

法轮功学员表示,控告本身不是目地,希望在中国所有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疗人员切勿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应当提供相关犯罪证据,协助制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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