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营口市部份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7月23日】

一、何伟被非法判刑三年

何伟,男,36岁,家住营口市西市区邮电小区,是营口市网通公司职工,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光缆线路专科。在营口市网通公司任业务部经理,负责营口地区地下光缆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维修等业务工作,是我市光缆通讯的业务骨干,曾获辽宁省同行业竞赛第2名。

1996年何伟开始修炼法轮功。何伟曾患有严重腰椎间盘脱出、胃病,学法炼功后,所有症状全部消失,得以承担起繁重的工作业务压力。他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为人正直,诚实肯干,钻研好学,毫无保留的将技术和经验传授给同事。

2004年,因工作原因,本单位同事王立权举报何伟给他光盘资料。于是公安局带四、五个人到家搜查,并于当天将何伟送到营口市看守所拘留,准备判刑。在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期间,单位领导出面要求取保,最终营口市政法委决定取保候审一年。

2005年7月3日,何伟带全家到营口市老边亲戚家串门,正好路过老边菜市场迎宾小区,因门上贴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住户610人员马玉明怀疑是何伟散发的。在没有任何所谓证据的情况下,马玉明偷偷的跟踪到何伟亲戚家,报110后,何伟再次被不法人员绑架,抄家后被起诉到老边区检察院。

在区检察院审定认为证据不足,不构成判刑而退案的情况下,中共恶党营口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友三指示要对法轮功案件予以重刑,材料不够就把以前的加在一起一并处理(头一年取保候审已于2005年5月14日结束),这在法律上完全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此后案子搁在老边派出所,直到2005年10月中旬,老边派出所将案子上交到老边检察院、法院,法院院长刘少敏负责此案,李宝明等人研究。法院院长刘少敏不敢违背王友三的淫威,竟然秘密的搞了一个不到二十分钟的庭审,不通知家属,没有辩护人,当庭不敢宣判,经向王友三请示,方于2005年12月24日通知当事人,非法判处何伟三年徒刑。此判刑实属执法者滥用职权,其违法行径可见一斑。

2006年4月,何伟被送到营口市监狱新生农场受迫害至今。

二、王宝金已被非法监禁五年,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王宝金,男,现年43岁,在营口市华新电子有限公司上班,任电子工程师。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很大,炼功三个多月后,原本严重的肺内感染好了,也改掉了以前的不良嗜好。

从1999年7月开始,营口市公安局不断给王宝金工作所在地鲅鱼圈公安局施压,要求他放弃信仰。因为他坚持修炼不肯放弃,单位迫于公安局的压力,在1999年7月19日开除了他的公职。

在7.20以后的日子里,王宝金不断受到营口市西市区分局五台子派出所、西市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无理骚扰。在2001年3月被迫流离失所,同年9月被营口市公安局八处在营口市三鑫胶印机经销处绑架,因为当时购买胶印机提货单已开,八处的人退票后,没收了1万8千元人民币。后经家属多次要求归还无效,家属只好求助于法律。律师听到事情的经过后,一口答应,说是按照法律规定,公安局没有没收这些钱的权力,官司一定打赢。

当家属第二次找到律师时,在公安局的威胁之下,律师没有受理此案。就这样这笔钱至今没有归还。被非法绑架后,王宝金被劫持到营口市看守所。

为了抗议绑架和要求无条件释放,王宝金开始绝食,遭到野蛮灌食后,开始咳血,整夜的咳嗽不停。十几天的时间里他被四次劫持到医院打吊针,他坚持不配合,要求炼功。由于当时生命出现危险,他们怕担责任,只好同意。国保支队在证据不足情况下,编造事实,原本一台网印机、七块版,被说成有十台网印机,并说王宝金开印刷厂,并对王宝金进行起诉。

后来在只有十多名警察,王宝金一人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不允许做任何辩护,当庭宣判十年有期徒刑。九个月后,被送到辽宁省辽阳铧子监狱继续迫害。

王宝金拒绝劳动和要求无条件释放,他又一次开始绝食。狱方每天灌食五次,有时灌的是浓盐水和很热食物。就这样在这被非法监禁的五年中,王宝金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由于每次接见都有警察和犯人的监视,王宝金遭受迫害的详情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三、刘来彬仍被关在新生农场遭受迫害

刘来彬,男,60多岁,原营口市锅炉厂退休职工。曾身患多种疾病:胃病、静脉炎、肺脓肿等,刘来彬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疾病不治自好,为人和善。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街道、派出所多次上门骚扰刘来彬,一次绑架他到洗脑班。

2003年6月末的一天,刘来彬和往常一样正在站前区建丰市场市场做生意,营口市得胜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强行将刘来彬绑架,并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的那段日子里,管教伊兆云不许刘来彬炼功,不许他讲法轮大法好,并且每天让他和犯人一样干十多个小时的活。刘来彬因为坚持炼功,遭恶警用皮带毒打,浑身被抽得多处青紫。由于经常被强迫熬夜干活,每天睡眠很少,晚上还被强迫替别人值班。

刘来彬在关押期间被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起诉,罪名是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并起诉到营口市站前区法院。2003年12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12月23日,法院非法判刘来彬5年刑期。于2004年2月,送往营口市新生农场迫害。

在新生农场刘来彬的身心遭到了严重的伤害。监狱管理员、省610给家属及刘来彬施压,逼迫刘来彬写所谓的“转化书”,并下令不许刘来彬花自己女儿给存的钱。期间,刘来彬曾2次出现生命垂危,监狱仍不放人。

现在刘来彬仍然被关在新生农场遭受迫害。

四、刘玉琢一家被勒索巨款

刘玉琢,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太和庄大法弟子。1998年2月得法,从此,无论做任何事情她都用“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可谓身心受益。

2003年6月5日,营口市东风派出所两名警察闯进刘玉琢家,强行把她和在她家里的一名大法弟子绑架到东风派出所。当时的610负责人林青,东风派出所所长刘英超、宋谦,站前公安分局局长李长玉对她们进行轮番审讯,威逼、恐吓。6月6日把她们关进营口市拘留所,14天后刘玉琢被转到看守所。

林青、袁春光负责审问几次也没有他们想要的结果,于是林青威胁刘玉琢说:“你和我们不说,到检察院你也得说明事实,就你这样,判你个十年、八年。王宝金怎么样,零口供,那不也照样判他十年吗?”之后他们把刘玉琢交给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检察员范学峰、刘宝林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刘起诉到营口市站前区法院。

在看守所里,刘玉琢被强迫干活。一位叫李伟的大法弟子被营口市公安局、安全局绑架到营口市看守所后,刘玉琢用自己的钱给这位同修买了一套衬衣,结果被看守所所长朱英杰罚戴三天“手捧子”。

在被关押期间,东风派出所说给办取保候审,于是向刘玉琢的爱人索要2000元钱,营口烟一条(110元),给站前公安分局局长李长玉1000元。其实他们当时根本说了不算,案子由610和国保大队处理。

后来刘玉琢的爱人发现上当受骗了,就去找东风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威胁刘的爱人说:“你也是炼法轮功的,你家人炼功你能不知道吗?我们有权给你下教养证。法院审理案子也有价钱,案件审理完了要合议,合议庭7人,每人5000元。”

就这样,刘玉琢的丈夫为了救出妻子,光在法庭就花了3万5千元。后来法院判刘玉琢六个月刑期,但营口市政法委、610还不同意放人,刘玉琢的丈夫又拿出1万5千元才同意释放。

在刘玉琢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丈夫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大女儿正值中考,小儿子才上小学。他既要伺候两个孩子,还要为生活奔波,同时想尽一切办法把妻子营救出来,其艰难可想而知,周围人看了无不为之心痛。

此次的受迫害,使刘玉琢的家庭经济整个陷入低谷中,生活艰难的维持着。这一切难道不都是中共恶党对善良人的迫害造成的吗?

五、刘玉英受迫害事实

刘玉英,女,1999年得法,之前患糖尿病,通过学法炼功身体恢复正常。

2003年6月5日,被营口市东风派出所绑架并抄家,劳教两年,在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其间又得了严重的低血压、严重性贫血。2005年5月1日前被放回。

2006年3月28日下午4点开始,营口市大水塘治保主任胡宝武曾三次打电话给刘玉英家,谎称找刘玉英丈夫干活,晚上8点多第三次打电话时说找不到刘玉英家,让她家出来人接一下,没想到刘玉英接来的竟是二道派出所和大水塘武警支队5、6名来抄家的恶人。不久,刘玉英再次被劳教一年,现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

参与迫害刘玉英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二道派出所所长 伏戈 所长办公室电话:0417-2898941
二道派出所副所长 王洪军
二道警员(不知姓名) 手机13081710606
大水塘武警支队所长 陈刚
大水塘治保主任 胡宝武 手机 13723082463

六、丛玉英受迫害事实

2005年3月8日,丛玉英出于善心,在外出乘坐的出租车上向司机讲真相,并赠送真相资料,不料被该司机举报,营口市西市区胜利派出所将其非法绑架。不久就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继续迫害。

2001-2002年丛玉英曾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强制劳教两年,非法关押在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期间遭受种种迫害。

在马三家教养院关押期间,有一天晚上丛玉英突然肚子疼,手脚冰凉,被送到医院,也没检查出是什么病,打了一针,花了150元钱。第二天仍不见好,又去医院检查,又花了180多元,连打车钱都得自己掏,还是没检查出病来。队长说:医院检查没病就得坐板凳。可丛玉英根本坐不住,还不停的呕吐。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