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三次被绑架进河北青龙看守所受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6月8日】我是河北省秦皇岛青龙县大法弟子,我把这几年来发生在我身边的迫害揭露出来,给予曝光。

一、第一次被绑架

2001年我跟几位同修到本县信访办上访,被恶警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看守所的恶警王某某让我蹲马步,我不蹲,他就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我的脸,据目击的一个犯人说,我被打了十三个嘴巴。打后,王某某又问我,你蹲还是不蹲。我不蹲,他就把我套上(戴手、脚铐一体的刑具)。

我被套上后,他开始让其他大法弟子蹲,在遭到拒绝后,都被套上了,直到看守所的手脚扣都用完了,还有二个大法弟子没有被套,就给他们戴上了手铐。

王某某又对我说,这些人都“借你光”了呀,今天让你们“遛花园”(戴着刑具不停的围着一个花园走)。他让我第一个走,我不走,他就用皮条抽打我。就这样,我们二十几个学员每天在烈日下“遛花园”。许多人都挨了打,我和其他人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有一次我被打晕了,王某某怕担责任,推说我装的,用一桶凉水将我泼醒。我被这样折磨了七天,后只戴手铐二十多天,有的同修被套就是二十几天。在被套的日子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吃饭都需要别人帮助,休息时躺不下,只能坐着。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有绝食抵制,恶警用管子插鼻孔灌食,有的大法弟子被套着,鼻子上插着管子,在下雨的时候被抬到外边让雨淋。不下雨时,就抬回来,下雨时,又抬出去,反复共浇了几个小时。

有一次,晚上6—7点钟,我们背法,恶警说是我领头背的,就把我拉出去,其他大法弟子说不是,是我们自己愿意背的,就往回拉我。结果恶警们把大法弟子们打了一顿,同时踢了我几脚,把我戴上手铐并铐吊在门外的铁丝杆儿上,只有双手及身体同时向下使劲时才能做到脚尖着地,从半夜12点开始,这样被吊了一夜。我跟王某某几次提出要上厕所,他不但不让去,还讽刺说,你们不是练功吗?把尿练没了,不就行了吗?到吃早饭时,他说,你吃饭,我就让你上厕所。我说,你把我放下来,我就吃,这样他才让我上厕所。

不修炼的家人担心我,托人花了许多钱把我接了出来。

二、第二次被绑架

2003年,二位大法弟子贴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导致恶警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资料、复印机、钱,我和这两位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那时正是秋季农忙的时候,从外地打工的丈夫听说后,就回了家,并把我叫回家。

有一天晚上,下着雨,恶警在下半夜二三点钟把我家前后围住,跳墙进来,强行要把我带走。当时家中还有儿子、女儿,我怕儿女小,害怕,又怕再进看守所受酷刑,就违心的说我不炼了,恶警说不炼也要走一趟,了解了解情况。我说不炼,还了解什么情况?反正我什么也不知道。恶警说不知道也不行,也得跟我们走。恶警强行把我按倒在坑上,双手背过去扣上手铐,强行把我带走,我依然不配合,他们几个人又拉又拽,衣服都被拉坏了,脚上和衣服上都是泥,我被这么一折腾晕了过去。他们继续拽我,后来他们拽不动了,就把我抬上车。

这样先把我绑架到镇上,后又绑架到看守所。去看守所的路上,我的头破了,又直吐,恶警害怕我出现危险,就问我,法轮功好,怎么不炼啦?我说因为你们总是非法抓人,孩子和亲人都吓坏了,上次就是花了钱才出来。但是我还是告诉你,这大法是真好,于是我讲了当初我是怎么走入大法的,电视上说的都是假的。这样我一路讲到了看守所大院。进看守所两天恶警给我照像,非法审问我资料的来源,我说不知道,又让我写“保证书”,我违心的写了,非法关押的第9天,家人花了2000元钱把我接了出来。

三、第三次被绑架

2005年年底,快农历新年了,我们几个大法弟子一起做护身符,被恶人举报,恶警闯入大法弟子家,几个人强行带走我们,我和这位大法弟子不上车,恶警就又是拽又是拉,这位大法弟子的上衣和裤子都拽掉了,只剩下内裤,我的围巾和鞋也拽没了,就这样恶警野蛮的把我们拖到车上。车上恶警把那位大法弟子双手背过去,坐在她身上,直到镇政府大院。

先是把我们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到了院内,恶警下车,几个人抬那位大法弟子下来,用力往地上扔,她刚一起来,就被恶警们拳打脚踢了一顿,她的头被打坏了,于是他们就又将她拽上车,连夜非法送进看守所。

车行路上,恶警已经现世现报,他们都感到累,一个手指无故撅了一下,可是他们还继续作恶,一恶警说:就你顽固,你家马上送来1000元钱,我也不放你,等过完年再说。在看守所门卫室,看守所的人看看恶警拿的纸说,这上面没有某某人的签字,不能收。恶警说,三更半夜我们上哪里找人去,先搁在这儿,明天再说吧。于是我又被非法关押进了看守所,另一位同修也被非法关押进了看守所,她被恶警折磨的头抬不起来。两天后,家人又花了许多钱把我接了出去。

我把我的经历写出来,是希望所有看到的人们都能了解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卑鄙伎俩,同时曝光邪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