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郯城县法院对杨美中、马英宣非法开庭 不准辩护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6月10日】2006年6月6日,山东临沂市郯城县恶党法庭对郯城县大法弟子杨美中及江苏藉马英宣非法开庭审判,在法庭上,法官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不准大法弟子为自己辩护,完全是在走形式。

大法弟子杨美中和马英宣于2006年3月5日在郯城县遭郯城610刘玉红等恶人非法抓捕。

我们正告郯城县法院法官,立即停止助纣为虐迫害大法弟子,否则最终不会有好的结局。看一看邪党腐败透顶的邪恶统治,看一看风起云涌的退党大潮,相信你们自己都知道这个邪党灭亡之日不远了。你们如不悬崖勒马,势必在不久被绳之以法。这是一定的,你们自己冷静的想一想吧!


相关电话(区号0539):
恶党郯城县法院
办公室6221056
办公室6228005
工会6106761
政研室6105700
立案庭6108156
审监庭6226052
督查室6106076
法警大队6105339
技术室6103630
刑事审判一庭6221909
刑事审判二庭6103411
民事审判庭6221052
经济审判一庭6221908
经济审判二庭6101360
行政庭6223156
执行─庭6110366
执行二庭6101258
郯城县中心法庭
庭长室6108795
民事刑事办公室6222541
经济执行办公室6227064
恶党郯城县检察院
办公室6107500
政工科6107502
反贪污贿赂局
局长室6107510
综合科6107515
渎职犯罪侦查局
局长室6107520
综合科6107519
审查批捕科6107505
审查起诉科6107507
监所检察科6107521
民行检察科6107527
控申检察科6107522
举报中心6107523
举报中心6102000
法警队6107529
检察技术科6107525
行政装备科 6107504
值班室6107514
打印室6107501
财务室610750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