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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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5月24日】有部份同修给师父上香,有磕三个头的、有磕九个头的;有的协调人在法会上带领学员集体磕头的;有的协调人带领学员在集体发完正念后迅速合十;有的协调人在集体发正念时喊:“换掌”、“立掌”、“手印”或“时间到了”等等,而不是按法上说:“单手立掌”或“莲花手印”。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师父的几段法:

一:《转法轮》P81:“……但是有一点,现在时代也变了,咱们也不搞磕头作揖的那种形式了。那种形式没有什么用,搞起来象宗教一样,我们不搞这个……”。

二:《法轮佛法》——精進要旨(二)P27:发正念两种手印:“单手立掌”和“莲花手印”。

三:《法轮佛法》(精進要旨)P39:“佛性无漏”:“……你们想想今天加一个词,后天加一个词,久而久之,下一代弟子就分不清是谁讲的了,慢慢就会改变大法。”

“大家一定要明白,我给你们留下的修炼形式是不能改变的,我不做的你们就不要做,我不用的你们就不要用,我在修炼中怎么讲的你们就怎么讲。注意吧!不知不觉的改变佛法一样是破坏佛法啊!”

协调人也是修炼的人,希望我们同修严格以法为师,坚定的维护法。不加一个词、也不减一个词;不加一个动作,也不减一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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