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度世人要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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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4月15日】近日经历了一件事,对师尊前几年的讲法深有感触,现将体悟写出。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本地一同修A的父亲病故,前前后后出力最多的就是A同修及其与之相熟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们的任劳任怨已经使得A同修的家人、亲友对大法倍增好感,为A同修進一步在亲人中讲清真相、劝三退奠定了情感基础。可是,由于部份同修的做法欠妥,结果不但使A同修的亲友对大法产生误解,而且,A同修的同事也不同程度的对大法产生反感。也使得同修间产生不同程度的隔阂。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这里肯定有邪恶因素的存在,但我们同修的一些做法是不是也给了邪恶存在的理由和实施迫害的借口呢?

送花圈不是绝对不可以,关键是死者并非大法弟子,又没有对证实大法做出特别的贡献,这种情况下以大法弟子的身份送花圈合适吗?死者承受得起吗?

写挽联没有错,关键是写什么词,常人能否理解。

在法中,师尊教诲我们:“大法弟子做什么事情啊,都要以法为大,摆放任何事情的时候你都要首先考虑法。大家记得,我经常跟你们讲一句话,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虑别人。”(《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可我们考虑问题时真的是从别人的角度考虑了吗?

现在的常人对现实的物质利益看得特别重,物质利益的得失常常左右着他们的是非观。他们认为大法弟子好,无非是大法弟子高境界的思想给他们带来他们认为的常人表现上的任劳任怨。一旦物质利益因为大法弟子的一点过失而失,他们就会转向反的方向。那我们是不是不但没有救了他,反而害了他呢?师尊说过:“如果我们不注意,很可能由于自己不符合法的表现而带来损失,所以我们得千万注意这些事情。”(《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大法弟子是应当利用一切环境救度众生,但我们的方式方法必须得符合常人社会状态,得让常人能够接受,我们的心态和做法更要符合大法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要求。

大陆的环境不比海外,不明真相的人还很多。如果讲究点方式方法,什么样的场合都能讲真相救众生。当时B同修也在场,看到了做历史教研员的同学,马上和她攀谈,不仅将有关“抗战真相”等光盘送给了她,还顺便在闲聊网络时提到“三退”大潮,很自然的让这个同学退了团队。后来B同修又看到了退休在家的老领导,老领导夸B同修身体不怕折腾,B同修顺势说:“您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老领导说:“装在心里吧!”分手时,B同修给了老领导一张大法真相光盘,老领导高兴的接了过去。

有很多做法在这个空间虽然看起来默默无闻,可是能见到让人明白真相的实效。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个人体悟,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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