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淄博市大法弟子王新博被迫害致死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大法弟子王新博被恶党法院非法判十三年,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时才于2006年农历新年前夕送回家,于2月10日含冤去世。

被迫害致死的王新博

王新博,男、48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烟草公司职工。1997年得法前,身患重病,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健康。99年720后曾多次去北京上访讲真相及在自家门口炼功,先后数次被非法拘留、劳教。

2000年10月15日被当地警察非法抄家,从家中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001年因传递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3年,后保外就医出来,继续遭受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2003年在做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被淄博市张家店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十三年,在山东省监狱遭到非人折磨。

2005年10月不法人员为了达到“转化”的目地,连续4天4夜不许睡觉,十几个恶人轮番殴打折磨。为了抵制迫害,王新博4天滴水未进。王新博被折磨的全身浮肿昏死过去,才被送到警官医院。当王新博浮肿消退,身体有所恢复时,医院强行给王新博打了3针不明药物,才于2006年农历新年前夕把人放回家。

王新博回家后不久,腹部极度膨胀,浑身疼痛难忍,送到医院后经查内脏严重损伤,腹腔极度膨胀,双腿严重水肿,经穿刺腹腔放出的全是黑红的血,于2006年2月10日离世。

新年期间在淄博张店部份小区发现张贴有张店区610办公室的有奖举报小告示。告示上称对揭发、举报、提供线索者奖金500─2000元不等,举报电话全区统一为“110”公安报警电话,强制洗脑班名为“区全民健康教育培训中心”。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