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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检察院欺骗大法弟子家属当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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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2月15日】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大法弟子邹本旭、唐国华2005年8月中旬因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关押,在普兰店看守所至今已半年,期间普兰店检察院非法起诉两人,并采用卑鄙下流手段,欺骗大法弟子邹本旭的妻子张丽萍,使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警方的所谓证人。

据了解,在大法弟子邹本旭被绑架约半月后,检察院不法人员孙明禄和姜广华到邹本旭家,叫邹本旭的妻子张丽萍在逮捕证上签字,并欺骗她说签了字年前或许就放了,或被判刑,但如果拒签肯定被判重刑。张丽萍经不住欺骗就签了。

按法律程序,逮捕签字需要本人自己签。因大法弟子邹本旭拒签,不法人员就采用这种下流欺骗的伎俩叫邹本旭的妻子签字,使张丽萍因签字而成了邪恶当局的所谓证人。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共产邪党为了达到邪恶目地不惜采用卑鄙下流的欺骗手段。同时我们认识到大法弟子的家属绝对不能配合邪恶加重对同修的迫害

邹本旭和唐国华被非法关押快半年了,邹本旭在看守所几次绝食反迫害都没有彻底。邹本旭和唐国华的案子目前仍没判,可能是主审法官被双规之故。希望当地同修在做好三件事的同时,及时揭露当地邪恶,并正念加持狱中同修闯出魔窟。

(区号: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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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室8311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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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8311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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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83112609
民事二庭8313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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