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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县大法弟子刘菊花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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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大龙镇大法弟子刘菊花,五十几岁,家住玉屏县大龙汽车修配厂宿舍二楼,于2006年12月5日晚上9点,被邪党人员从家中绑架,两小时后死亡。据悉,公安赔偿10万元(待查),声称是“跳楼”。但从刘菊花的遗体看没有明显外伤。

详细情况,请知情的正义人士继续提供。

据报导,2003年8月4日,大龙镇出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和标语,玉屏县国安远建平、李东平伙同新晃县国安队长姚本鑫,610办主任李新民,将4名大龙镇大法弟子绑架,并去湖南新晃县把大法弟子杨秀铭绑架到玉屏县看守所折磨迫害,最后将他非法关押15个多月后强行判刑七年,于2004年11月18日送至贵州省都匀市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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