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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法学员遭迫害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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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刘可馨,女,53岁。一九九九年十月末进京上访,住在北京一同修家中被人举报,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到北京郊区一拘留所关押一周,被勒索人民币700多元。一周后被沈阳公安劫持到大南遣送站继续非法关押15天,后又转到沈阳第五拘留所非法关押10天。在这期间每天坐板,遭受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在工作单位被铁西区政法委和本单位保卫处绑架到铁西区精神病院,不让睡觉、强制转化。

车丽萍,女,48岁,1999年12月初进京上访,被北京当地公安绑架,被勒索1650元钱。三天后,被沈阳市铁西区艳粉派出所马所长、恶警小马劫持到沈阳市第五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后又加期关押到28天。2000年11月9日进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恶警劫持到前门派出所。当时4、5个恶警,其中一个恶警进来后,就对车丽萍进行迫害,之后,他们一起上来4个恶警把车丽萍按倒、扒衣服拿警棍轮班打,一直迫害到把警棍打折了,把车丽萍迫害到昏迷状态。车丽萍醒后,其中一个恶警又对她进行迫害,采取哄骗的手段把她劫持到龙山教养院。在龙山教养院,每月勒索伙食费2000元,家属每次接见要求交500-200元方能让见。在2000年12月25日,龙山教养院再次加大力度迫害大法学员,把她们关在铁门里,恶警王大队长、唐玉宝、恶警申义等,动用拳脚、电棍、用凉水浇完用热水泼,迫害大法学员,然后又动用防爆警察迫害。车丽萍被折磨得浑身发抖,全身湿透。这时教养院骗车丽萍家属800元钱,说是放人,可是在车丽萍回家的第二天,艳粉派出所恶警小马、马所长等人又把车丽萍骗到龙山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

马浩明,女,69岁,2000年4月-11月三次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第二次在天安门前打坐证实法,被恶警推上警车迫害,恶警狠打她的脸部,左右打面部,直到打的马浩明昏迷过去,倒在车里,又用凉水浇醒,问她住址,马浩明不告诉,警车里的头头怕马浩明死在车里,让马浩明离开警车。2001年6月,马浩明被非法关押到“转化班”洗脑迫害,强迫写“保证书”,政法委找人给她洗脑。马浩明不配合就不让睡觉,打她的头部,迫害持续一周。马浩明是部队职工,军人家属,部队的政委、保卫股长、派出所不断来家骚扰,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叫马浩明骂师父骂大法。马浩明不配合,他们说马浩明是“反革命”,并打电话找儿女给马浩明施加压力,让她放弃修炼,保卫股派人白天晚上监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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