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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学员崔学为遭迫害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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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学员崔学为,在双鸭山市看守所、佳木斯劳教所被迫害至双目几近失明、生命垂危,于2006年10月6日含冤离世。

崔学为,女,41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国银行职员,家住尖山区一马路第五中学附近,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开始后,她曾到省政府上访说明真相,2002年9月19日在尖山区福圆小区发真相,被绑架到尖山公安局非法关押迫害。恶警凌大威、高远等刑讯逼供,使用电棍殴打,致使崔学为身体、脸部多处受伤,用电棍电的她满嘴及半边脸都是大泡,面部被烫伤流脓不止。两个恶警还架着她踩师父像(高远恶警已遭恶报,几年前在车祸中丧生)。

崔学为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达二个多月,绝食抗议迫害,遭到灌食后抽搐不止,糖尿病复发,诱发心脏病。狱医徐恩江不但不给医治,反而冷嘲热讽的说“你总要求去医院检查,你指啥检查身体,你家有人咋的,先抬她灌,一次就给她灌个够。”长期以来看守所指使男犯给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插管灌食,他们既无专业培训,又无医学常识,拿法轮功学员生命当儿戏,崔学为被灌食中含糖质量过高,诱发糖尿病。

2002年底,崔学为被非法劳教两年,同双鸭山市其他十一名大法弟子一同被强行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迫害。到劳教所后,强制坐小凳。没几天,劳教所就对双鸭山一同送去的十几位大法弟子强行“转化”。把每个人都单独叫出去,弄一帮人劝你放弃修炼,如果不从就上“大背铐”。 “大背铐”是一种酷刑,民间也称“背剑”,是用一副铐子把两只手铐在一起,一只从肩上边绕下来,另一只从下边背上去,因为人的两只手臂要往外拉,所以手铐越铐越紧,导致两个手臂血液不流通,有的铐到肉里,这种酷刑持续三个小时手臂就完全残废。她们也知道,为了不至于残废又不断的折磨你,女警们就不断的给受刑人活动手腕,或者开铐换姿势,活动手腕和开铐是最疼的,有的要开很长时间才能开开,然后再换个姿势接着铐,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无以言表,有的疼得昏了过去。

每天被强制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做奴工、写周记时等,每时每刻都在精神和肉体的承受中煎熬,最终导致崔学为糖尿病复发并加重,体重、视力急剧下降,看不清东西,走路要人搀扶。就这样,劳教所还以不写保证就不放人相威胁。

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一直拖到2003年5月,才将双目几近失明、生命垂危的崔学为释放。

长期的迫害,致使崔学为虽回到了家,也摆脱不了身体和精神上所受到的严重伤害,于2006年10月6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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