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法延续的生命全部用于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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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25日】我是山东寿光人,1997年开始学法炼功。那时我患关节炎和白内障初期,我听说学法轮功有什么病也能好,就怀着试试看的想法参加了炼功。学了大半年,由于我的心性不行,病没好。眼睛在这年的九月份看不见了,十月份就到寿光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得到了复明。以后也不学法了,也不炼功了。

19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以后,我就更对大法没有印象了,但我从未说过大法不好。我的病没好,那是因为我学得不好,没有达到大法的标准要求所致,并非大法没威力。2002年3月份,我儿子因学大法被寿光610恶人抄家、绑架在寿光看守所拘留1个月,以后又送到昌乐劳教所迫害两年多才释放回家。在这二年当中,我因儿子学法被劳教,心中对大法产生了偏见。

2004年3月份,我突然感觉吃饭下咽困难,经寿光人民医院检查后说:无法药物治疗了,必须做食道手术,效果难以保证。我心想:现在70多岁了,家里又没钱,别无出路,把命交给大法吧,或许老师还能宽恕我的罪过。

回家后把决心告诉了老伴,她很支持我。从此后我看书学法、天天炼功。病果然好了,吃饭也不噎了。2005年7月份,又感觉咽饭有些困难,我悟到,这是因为我病好后,没有去广泛的讲清真象救度更多的世人,师父在点化我。我决心从现在起一定按大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清真象于众生,把老师给我延续的生命,全部用于做好三件事,做个真修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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