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抚顺市赵慧香于2003年被迫害致死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8月19日】赵慧香,女,辽宁省抚顺市人,因修炼法轮大法遭迫害导致精神失常,于2003年3月10日从6楼跳下死亡,时年50岁。她是被迫害致死的。

高精度图片
赵慧香照片

赵慧香1997年1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未修炼之前她患有高血压,修炼后疾病全无。

2000年11月,赵慧香进京证实大法被抓,同年12月被送到抚顺市教养院,非法教养2年。这期间,赵慧香曾经邪悟。2001年6月,赵慧香保外就医回家。回家后,很快就知道自己做错了,为了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她找到望花区政法委讲真象,并给当地派出所人员讲真象,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

赵慧香的丈夫于春福也是法轮功学员。2002年9月,因于春福不放弃信仰,被望花区政法委书记王茹兰为首的恶人绑架到望花区五老屯洗脑班。王茹兰谎称让赵慧香给丈夫送衣物,将赵慧香也非法扣押。一个月的洗脑班,赵慧香坚持不放弃信仰,被转到抚顺市教养院继续非法关押。

在抚顺市教养院,赵慧香被关押在小号,不许上厕所,大小便在室内马桶,看管人员是男管教。期间遭受的迫害情况不详。2002年12月,赵慧香两年教养执行到期才被放回家。由于遭受了抚顺教养院的邪恶迫害,赵慧香精神越来越不好,家门外一有敲门声她就吓得大喊大叫。2003年3月1日,家人把她送到抚顺矿务局精神病院治疗,治疗仅4天就花了1000多元钱,这对于每月只有600元收入的三口之家来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在病情稍有好转后,就把她接回家了,期间一直服安定。2003年3月31日,她一人在家从6楼跳下,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2000年望花区政法委勒索了赵慧香3000元钱,只返还了2000元,其余1000元钱被政法委贪污了。

如果没有这场邪恶的镇压,如果没有残酷的迫害,赵慧香不会精神失常,也不会死。当大法弟子质问政法委“赵慧香的死与你们有直接关系”时,政法委官员默不作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