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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子监狱中的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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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5日】我是1999年5月初开始修炼法轮功的。

之前,我的孩子由于贪玩,玩电脑游戏,因此而不想上学。从我开始看师父讲法录像第一天,我带着孩子去看,只看完第一讲,孩子就开始自觉自愿的上学,连续看完九讲后,他整个人都变了,变成了一个懂事又听话的孩子,学习成绩也有很大的进步。我自己炼功前有“类风湿关节炎”,可是炼功短短几天,身体不适的感觉完全消失了,身体非常舒服。从此我就感受到法轮功的神奇,觉得这个功法太好了,他既能减轻人的精神负担,又是祛病健身的良方。

可是,我炼功只有两个多月,法轮功在中国就遭到无理镇压。作为中国公民的信仰自由和最基本的人权被剥夺了,在这种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吧,就这样我们开始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然而就因为我们说真话,而遭到了所谓执法人员的绑架、监视、抄家、拘留,判刑等等。就我个人来说,被绑架四次,在看守所拘留十个多月。

拘留期间,我以绝食的方式抗议政府这种非法行为,可是却遭到了他们的强行灌食,还把我强拖出去游街。有几次我的生命垂危,他们在不想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才放我回家。回家后,一直监视我,随时都面临再绑架。2001年7月9日,邪恶认为的“7.20”敏感日之前,他们半夜砸门绑架了我。当时我绝食绝水,再加上我十三岁的孩子要妈妈,我被释放。在这之后,我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我的家人也十分担忧我的安危,母亲因见不到我,本来很好的,突然发病离开了人世。母亲去世我从娘家再回家,就在家遭到绑架。他们几次非法抄家,还毁坏了我家的物品。后来他们非法判我三年刑,并送我到武汉女子监狱。

我被分到三监区二分监区,起初是超时的劳动,而且劳动任务重。记得有几次通宵不允许睡觉,他们说你到这里来首先要过劳动关,然后再过学习关。一次我发现监号里有诽谤师父和大法的东西,就把它撕了。执勤的犯人知道了,有好几个人连拉带打把我铐起来,值班干部对她们的行为视而不见,默认和纵容。不久,2002年1月18日早晨,通知我半天劳动,半天学习。从此每天强迫所谓的学习,实际上就是要达到他们的目的——所谓的转化。她们表面上说得很好,你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写,可事实不是这样,如果你写的不是她们要的,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找理由让你罚站,或者铐起来。你只能听他们说,或者顺从,默认,否则就会说你违反监规队纪,惩罚你。记得有一次,包夹人员跟我谈“法轮功问题”,我讲的不符合她们的要求,因为说的是真话,所以就遭到罚站,连续站了八天八夜,不让睡觉。终于有一天,他们又找了一个借口,把我铐了起来,理由是我站队点名前没有唱歌。这种事情发生在“法轮功”身上不容分说先把你铐起来。这首歌我能唱吗?共产党残酷镇压一群手无寸铁,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包括妇孺伤残,那共产党是什么样的角色?还让我唱什么没有它就没有新中国?谁能唱得出来?

这一次戴手铐,她们的目的就是要转化我。每天不让睡觉,每餐为我端饭,事实上是不想给我饭吃,因为不开手铐,我自己没法吃,包夹的人喂饭,总是埋怨和指责,喂几口就不喂了。她们还怕其他犯人看见,知道他们实际上不给我饭吃。因为我不放弃修炼,干部就会给包夹人员施压。包夹们总是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尽管她们知道我们是好人,可是在监狱那种失去言论自由的环境下,人们只能敢怒不敢言。

这期间,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只好存钱在帐上,我想用自己的钱买早餐,刚开始包夹说,卖完了,后来我要其他犯人帮我买,被包夹发现,就再不准别人给我买了。大热天不给我水喝,有时给一点点水。每天只允许我上一次厕所,而这一次厕所还要申请好几次。月经来了,内裤沾满了血,不允许洗澡,换衣服,把我反铐在监号里,楼梯口的铁栏上,脚不能落地,最后手铐铐进胳膊的肉里去了,手铐没法打开。一个干部竟然说:“这副手铐150元,坏了要赔偿的。”,受害者还要承担迫害者刑具的费用,只有共产邪党做得出,是共产邪党的逻辑。尽管这样,她们仍然要把我铐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我违心的答应了她们,之后又受到了犹大的干扰,做了一个修炼者最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做的事。(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后来我被调到“法轮功”中队,在那里,她们又要我学她们的那一套东西。我不学,我写了一份“修正材料”,告诉它们,我以前违心的所说所写的不应该写的东西全部作废,表示要在法轮大法这一门中修炼。这样一来,她们便轮番更换包夹人员做我的工作。口头上它们说不想“转化”我,实际上利用犯人和犹大散布邪悟理论,还说什么不“转化”就不能回家等等,转过来她们又说我不想回家,“不要家了,精神不正常”。直到我回家的当天,她们还在要我表态,我说“我没有罪”。

在这个队里,没有妥协的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是不准说话的。有一次,我被调换了监号,我帮监号里的人打了几个中国结,后来罚我多打50个,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无意中听犹大说,因为我帮了她们,其中有一个是没有妥协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一次,我帮她抬了一下水,就不让我出去打水了,说我违反监规队纪,象这样的事发生在一般犯人的身上,那是很正常的,根本就不会说什么,可是对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来说,就会遭到惩罚。对有些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她们还采用一种比较隐蔽的方式,安排在监号里面“学习”、劳动,晚上关上门,直到半夜,或者深夜一、二点。她们的目的也是一样——“转化”,她们往往表面上说不想“转化”我们,可事实恰恰相反,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往往更容易毁掉人,就象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束缚着人。我亲眼见过一个同修,叫刘为三,据说是襄樊人,听说在监狱里遭到不公正的对待时,与包夹人员发生矛盾,后被关禁闭,导致后来痴痴呆呆,整天傻傻的坐着,有时坐不稳,生活不能自理。还有一个叫宋玉莲,大概也是襄樊人(具体地址不是很清楚),来到监狱以后,被所谓的“转化”了,在去年春节前夕,突然发病,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来送回家,听说已经去世了。

我是2004年5月回家的。回来后一直不想把这些写出来,只要那些参与者能认识到他们的错误,能改正过来,我就不写了,所以回来后,找丈夫单位领导讲真象,因为我没有单位,一直是他们在参与,在同年9月份,我写了一封短信,找了派出所参与的相关人员谈话,并请他们把信转交给县人大,希望得到合理的调解,同时也写明了调解的内容:要求退还原本属于人家的物品,赔偿部份损失和安置,如不能得到合理的答复,我会依法起诉。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依旧没有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地方上的相关公务人员还伙同犹大到外地做洗脑迫害,还有的单位要求不在本地的学员要经常打电话,“汇报情况”,实际上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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