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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澳洲公民致澳洲联邦议员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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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25日】

尊敬的联邦议员先生:

感谢您寄来的照片和漂亮的贺卡。从您寄来的照片,我们看到,悉尼的法轮功学员,在宝琴山地区一年一度的欢庆游行中,翩翩起舞;这给该地区的居民带来了多元文化——中国传统舞蹈。从这张照片中,我也感受到您对法轮功的关注。

我来到澳洲已经十六年,在宝琴山地区已居住了近七年。我们全家在一起,享受着澳洲所拥有的民主自由,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和谐生活。我们通过辛勤劳动,建立了自己的公司。我们的孩子在澳洲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进入了著名大学。作为一名澳洲公民,我们努力的做好工作,以报答澳洲政府和人民所提供给我们的各个方面的优越条件。十几年来,我们个人和公司向澳洲政府交纳了几十万元的税款。

我从2000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年半之后,我的先生也修炼了法轮功;自此以后,我们没有去过一次医院,没有让政府为我们负担一分钱的医疗费。现在我们全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富裕,家庭关系和睦。我们想把生意做好,依法如实地向政府缴纳税款;同时,我们也想把“法轮功”,这一有益人身心健康的功法介绍给那些希望得到身心健康的人们。

我们全家离开中国已经多年,只在1996年左右,回去过一次。我们以为在澳洲可以脱离中共的控制和影响,可以安全、稳定的生活在澳洲。可是没有想到,中国为了镇压法轮功,不让人们认同“真善忍”的原则,把黑手也伸向了澳洲。他们雇佣特务,做着大量见不得人的,卑下的活动。

2004年7月20日,我去中国驻悉尼领事馆静坐,呼吁中共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及唤醒人们,对这场发生在世界范围内,对最大的一个和平的群体的迫害,進行关注。

当晚约11点,我要驾车回家时,才发现停在中领馆前的汽车,车胎被扎破了两个。这是因为我长期帮助那些受到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整理他们受迫害的材料;所以中共特务采用这种小人的手段,来报复我。(我有照片和当时NRMA的服务纪录为证)。

我和我先生曾在中国城,免费为大量游客书写中国书法,和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象,受到大量民众的欢迎;也因此,我们被特务录了像,并收入黑名单。现在我们不能回中国,因为:一,凡是修炼法轮功的人士,中领馆不给予签证;二,即使有幸得到签证,回国后,作为法轮功学员,会遭到绑架,然后投入监狱被迫害。此类事件已经发生多次(例如美国的李祥春,日本的金子荣子,澳洲的飞利浦罗等等)。

我的先生在明慧网发表了一篇,揭露江贼流氓集团违宪违法,镇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律性的文章,我们的计算机就遭到网络封杀,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澳洲公民在澳洲还要生活在中国共产党营造的恐怖气氛中。

我们努力实践着李洪志老师对我们的教导,做到“真善忍”;我们真诚待人,诚信为本。在做生意时,我们也是本着这个原则,所以多年来,我们的生意在稳步上升,客户对我们的服务,信义都给予了好评。业余,我们尽可能的参加本地区的社区活动,让更多民众了解法轮功,也能象我们一样得到身心的益处。

在2003年,堪培拉发生大火火灾,我们曾向政府捐款,帮助那些受灾者。中共称“法轮功是一群不顾家人,不顾他人的人”,这是中共造谣,诬蔑法轮功。

另外,中共宣传“法轮功不让去医院”,事实并非如此;我先生以前患有糖尿病,修炼法轮功后,他的糖尿病完全好了;身体健康了,自然也就不必要去医院。

如果每一个澳洲人都能像我们这样,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精神愉快;每个人都愿意多付出劳动,多得到回报,也多回报政府;澳洲偷税漏税的现象就会大量减少;同时,政府也可以节省大笔医疗费用。我建议政府多了解法轮功。

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敢为正义、良知,说公道话;为何政府要屈服于中共,不敢说句公道话呢?我没责备和责难政府的意思,我只是在想,澳洲的领导人能静心的思考一下,为了钱、为了经济利益,而不顾道义良知,在历史的将来会留下什么样的评说?

人活得要有精神,要有道德,要富有;一个国家政府也是这样。难道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就可以人权作为交换条件?——实质上,是以澳洲政府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默认作为交换条件(澳洲中领馆官员陈用林在投诚后,证实了这点。)。
我相信陈用林先生所说的,和几年来政府所做的是吻合的。

试想如果有一天,“默认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一条件不存在了,那政府所有押在中共身上的赌注---几个贸易合同不也会成为泡影吗?“利用”只是暂时的,正义的精神才是永远的。

我希望和您——议员先生,在适当的机会继续進行有益的沟通。

您诚挚的
安娜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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