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不听劝善者遭报应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6月23日】



儿子的教训

江西余江县某干部的母亲是法轮大法学员。19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该学员吓坏了,明知道大法好却不敢炼,不敢证实大法。2004年该学员开始重新学法,其儿子儿媳妇怕受牵连,千方百计阻挠,多次烧毁大法书籍,资料,并声称:不怕遭报应。孰不知“三尺头上有神灵”。2004年冬其儿子“感冒”,并逐日严重,在医院住院却查不出病因,并出现生命垂危的症状,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其母亲手足无措,以为请其他学员发正念可以保她儿子的命。其他学员纠正了她的错误认识,并告诉她:“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大法搞株连政策,你家那么多亲戚都阻挠你学法和证实大法,今天你儿子明摆着是遭报应,同时也是在警告你家其他的亲戚不能干这种坏事。现在唯一的办法是你对他们讲清真象,告诉他们不能再迫害大法、干扰学员学法和证实大法。你儿子必须自己发愿今后不再干这种事,诚心念法轮大法好!如果不这样做,后果难料!”

该学员随即回医院,在儿子的病床前向家人讲清了真象,同时嘱咐儿子发愿今后不再干这种罪恶滔天的坏事,并默念法轮大法好,儿子也照做了。随后病情也日见好转。

出院后,该学员的儿子再也不敢干迫害大法的事了。



在金昌市看守所流传的故事

这是一个在金昌市看守所流传的真实故事。

金昌市永昌县供电局的一个汽车司机张某(化名),酒后驾车,张某在不清醒的情况下撞人致人死亡,而后逃逸。在羁押期间,张某家人通过关系,与死者的家属、法院私下达成协议,法院拟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赔偿死者家属4万多元,为了安慰死者家属,张某家人自愿多赔偿1.5万元,也就是共赔偿5.5万元,达成协议后家人在接见张某时也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张某。当时,张某的监室,正好非法关押了一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给监室的人员讲大法的真象,很多人都明白了,也都知道大法好,但是张某不但不听,还说:“我就不信,什么报应,你们大法好,你们还被政府抓进监狱,你们师父咋不救你们呢?” 接着就是破口大骂,骂的全是电视、报纸上的诽谤大法的话。大法弟子告诉它不要这样,否则会遭报应的等等劝善之言,它根本听不进去。

不久张某的判决书下来了,果然是三缓四,赔偿死者家属5.5万元,家人立即把赔偿金给了死者家属。因为当时还有10天的申诉期,判决才能生效,于是张某更是口出狂言,大法弟子告诉它会遭报应的,张某拿着判决书对大法弟子说:“我就看看我有什么报应,除非我被判三年实刑,我才相信。”

就这样张某在惊喜、急切的心情中度过了九天,第十天,也就是过了今天,张某就可以回家了。早上突然张某被检察院传唤出去,向它告知了检察院对此案的抗诉,并下达了抗诉书,张某这一下傻了眼,呆在哪儿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回到监室,张某无助、无奈、悔恨的眼神,看着大法弟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后来张某果然被判了三年实刑,被送到了金昌监狱服刑。

我想到这会儿张某才体会到了,诬蔑大法是要遭报应的。大法弟子告诉它的都是真的。

那么我们其他的人,从这个真实的故事中是否会领悟到什么吗?!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