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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斌被辽宁瓦房店监狱摧残 情况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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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4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法弟子许志斌,男,44岁,1983年毕业于大连工学院,三十几岁时,就全身器官功能减退。1995年,他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感觉。自从1999年7.20以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先后七次被非法抓捕迫害。2003年3月,许志斌被非法密判14年,关押在辽宁瓦房店监狱至今,受尽惨绝人寰的摧残,目前许志斌被折磨得极度虚弱,两脚已失去知觉,1.80米的大个子,现只有40公斤的体重,情况危殆。

以下是几年来,大法弟子许志斌先后七次遭抓捕迫害的情况。

第一次被非法抓捕:

1999年7月24日,金州区先进派出所恶警在许志斌表明坚持修炼大法后,将他非法抓入金州区看守所拘留并非法抄家。

第二次被非法抓捕:

1999年8月3日,大连金海湾音像社因制作大法师父讲法录音带被当局破坏,许志斌作为制作质量把关人员,遭恶警以涉嫌违法经营罪拘留,进行迫害的人员:金州区刑警大队重案组袁红果等人。当时大连电视台、中央电视台谎称厂长刘某、许志斌获利十几万元。其实许志斌没挣一分钱,没吃厂家一顿饭。许志斌家人请了律师,律师接案了,但半个月后表示:“辽宁省司法厅下令,律师一律不准接法轮功案。”12月24日,不法人员要许志斌家人交一万元押金办理取保候审后,将人放出。许志斌回家后,身体虚弱得走几步就开始喘,自行车也蹬不动。

第三次被非法抓捕:

2000年2月17日,金州区公安局政经保科侯某等恶警以许志斌参加了2000年2月9日的法会为借口,将他再次抓入金州区看守所拘留。到2000年9月29日被释放时,许志斌身体长满了疥疮。

第四次被非法抓捕:

2001年1月6日,刑警大队恶警袁红果叫许志斌去拿取保候审的钱,并强调由许志斌亲自签字,许志斌的妻子(大法弟子)与许一同去了公安局刑警大队,结果是一场骗局。因当时金州区讲真象材料到处都是,公安局为查资料来源而抓捕了许志斌。

恶警强行从许志斌妻子身上抢走了钥匙,拿着没有盖公章的抄家单,扛着摄像机,对许志斌家、其母亲家、岳母家进行抄家,在许志斌家将与大法有关的一切东西洗劫一空,抄出少量真象材料。恶警对许志斌的妻子进行刑讯逼供,想获得资料的来源,没得逞。第二天,恶警把她在空中呈大字形吊起来了,还用鸡毛在耳朵里、脖子里转,也无济于事,晚上才将许志斌的妻子放回家。回家后胳膊抬不起来,手不能拿东西,手上的手铐印4个半月后才消失。

恶警将许志斌送进金州区看守所刑事拘留。10天后又密押转到瓦房店看守所。在瓦房店看守所金州区恶警提审时,强迫许志斌穿着背心、裤头坐在水泥地上两个多小时。当时正好是寒冬腊月,许志斌被冻得上气不接下气,直至2001年5月23日才被释放。此次进行迫害的人员:孙世学、王健等人。

第五次被非法抓捕:

2002年4月,金州区公安局对大法弟子进行大搜捕。金州区先进派出所警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闯入许志斌家进行抄家并欲抓捕许志斌,因许志斌不在家而未得逞。4月27日,许志斌去同修家时被金州区龙王派出所恶警抓捕,恶警逼问同修情况,遭到许志斌拒绝后,遂以“挂水桶”等名目的酷刑折磨他:恶警将许志斌双手用手铐铐住吊起,用绳子拴上,两桶水挂在脖子上,两桶水有70斤。上刑后两只手脖、肩头、脖子吊的就象断了一样巨痛,全身就象分开了一样。恶警并打他的双手、脸、头,折磨了一整夜,当时邪恶的610头子高明熹曾叫嚣:“把胳膊、腿打断,打死扔到西海里,就说是自杀。”

第二天恶警将许志斌送进金州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他被打得面目全非,原先认识他的警察都认不出来是他,整个人全身不会动,胳膊、手都没有知觉。据警察说,没有人能经受住这种酷刑折磨这么长时间。

许志斌在看守所绝食抗议,二个月被释放。释放时,1.8米大个子的许志斌,体重只有70-80斤左右。身体虚弱,被家人背回。随身带的2200元钱及手机等其它物品被没收,但没有任何手续,家属几次去要,恶警以各种借口搪塞。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金州区龙王派出所徐家科。

第六次被非法抓捕:

2002年9月12日,金州区光明派出所副所长赵侃领几个民警突然闯入许的母亲家,强行将其抬走,扔到车里拉到金州区看守所。当时许志斌只穿背心,短裤,没有穿鞋。到看守所才知道,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许绝食绝水抗议。9月18日,被送往大连市教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教养院不收人,光明派出所恶警赵侃无奈将人拉回,由家人背回家,赵遭到许的家人质问,赵想吓其家属:“不好连你一块抓”。回到家里,看到许志斌 的腿上到处是伤痕,因为从派出所到看守所整个过程是在地上被拖着的。

第七次被非法抓捕:

2002年9月28日,许志斌在大连马栏子资料点被大连市沙河口区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进行迫害的恶警:唐世伟。

2002年11月6日,许志斌家人接到不法批捕通知单,得知许志斌在大连市看守所关押,但在所谓批捕单上没有任何检察院的签字。2003年3月份,因听到闻许志斌被判刑的消息,许志斌70多岁的母亲及岳母到大连市检察院、沙河口区检察院、法院查询,都推说不知道。第二天找到沙河口国保大队,才得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已非法密判许志斌14年。

据了解,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四庭在不通知家人、没有任何人证、物证、本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宣告所谓罪名成立。家人找到了四庭女庭长胡小平,质问她为什么不通知家属?依据什么定的罪?该法官大耍流氓腔调,蛮横称许志斌是成年人就可以不通知家属,并称判刑依据保密。以下是家属与胡小平的对话:

家属: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
庭长:许志斌是成年人,可以不通知家属。
家属:许志斌身体不好。
庭长:开庭时看出来了,不过还可以。(后来得知,开庭时是被人背去的)
家属:为什么判刑14年?
庭长:有些事情是纪律,不能说。(其实不敢公开的全是假的,强加的,俗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家属:我们要上诉;
庭长:其他几人已上诉,他没有上诉。(后来得知,上诉书被大连市看守所扣押)

据悉,2003年8月以来,许志斌的身体极度虚弱,所谓执法部门的不法之徒隐藏许志斌的身体检查结果,掩人耳目,草菅人命,将他强行关押到瓦房店监狱刑事直属科(专门关押大法弟子的科)。从被判刑到瓦房店监狱,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家人到处找,一年多才打听到许志斌的下落,并且至今没有接到判决书,不知为何被判14年。

2004年10月20日,家人接见时,看到许志斌身体极度虚弱,人瘦的皮包骨头,双腿麻木,行走困难,由两人搀扶着出来,其情景非常惨痛。许志斌至今拒绝放弃信仰。同他关押在一起的刑事犯人说:“没有一个人能象他有这样的承受力。”

从2004年10月以来,许志斌家人多次多方面要反映情况,要求全面检查身体,没有回音,监狱也没给他检查身体,只是专门安排两个人监管他。许志斌现在两脚已失去知觉,情况还在继续恶化。许志斌家人呼吁世人关注许志斌的状况。

相关电话: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金州区光明派出所电话:0411─7675244 副所长:赵侃
金州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孙世学、王健等。
金州区先进派出所:0411-7703317
金州区公安局法制科:0411-7837901 张科长,专批劳教
金州区610恶人:高明熹
以上邮编:116100
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局国保大队:0411-3794213 3792451 (唐世伟)
邮编:沙河口区:116021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411-6600626--转四庭
瓦房店监狱邮编:116300

监狱长 :  常国跃    0411──85676618、
                 85676688
      刘淼增        85676999
                 85676818
狱政处长: 宋路军        85676630
一队队长: 刘伟东        85676630
二队队长: 李 旭        85676630
大 队 长: 吕成林        85676630
机  关: 蒲盛军        85676666
                 85676999
张玉德        85676988
           85676277
初新盛        85676168
赵检伟        85676699
张泽久        85676899
谢淑荣        8567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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