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鹤岗市大法弟子杜桂兰被迫害致死的更详细情况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3月12日】明慧网2003年2月6日刊登了黑龙江省鹤岗市大法弟子杜桂兰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当时恶警称杜桂兰从二楼跳下身亡,但据大法弟子分析,从二楼跳下去不可能致命,很可能是被恶警迫害致死。现在了解到更多详细的情况。

2003年腊月初,片警张志朋把杜桂兰的丈夫和小儿子(小名铁蛋,二十岁左右)抓扣到南大营派出所毒打,并用了酷刑“大背扣”,当时她的小儿子就昏过去了。恶警威胁只给他几天期限必须找到他母亲,而且还勒索了三千元作为押金。

2003年腊月24日晚7点多钟恶警张志朋打电话,通知家人杜桂兰已经跳楼身亡。当万分震惊的家人赶到现场时,只见现场由恶警看守,不许家人靠前也不许说话,更不许哭。在没有告知家属的情况下,晚上8点多恶警把尸体拉到解剖室做了解剖。解剖之后才允许家属看,令人惨不忍睹:杜桂兰的头部剃光后被揭盖,全身一丝不挂,腹部有被绳子缝过的痕迹。

家人问:人死了为什么还要解剖?当时在场的有恶警张志朋、吕建峰和一个市局的人,市局的那个恶警说解剖是法律程序。他们不允许家人给杜桂兰穿衣服,当向家人索要一百元的穿衣服钱时,家人不配合,市局的那个恶警大骂。当家人要求把死者带血的衣服拿回烧掉,恶警不允许。第二天上午火化,火化时不许家人靠前,也不许哭泣说话,火化全部费用由押金三千元抵消。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