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的一天在辽宁省法库县包家屯乡土城村,这一天突然来了一辆警车,来到张永海家。从车上跳下来几个警察进屋就说我们是包家屯派出所的,听说你家调兵山有亲戚是练法轮功的,现在大街上有法轮功传单,我们怀疑是他扔的,你是窝主。
张永海说我嫂子在调兵山住,一个月前来过一趟,是串亲戚。最近也没来啊?恶警说你是窝主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就这样把一个60多岁的老人带到派出所关了一天。警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以一句你家亲戚是练法轮功的就随便抓人,法律何在?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