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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的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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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1月15日】

一、伏桂琴在兰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身体状况不好

伏桂琴,女,51岁, 辽宁省盖县人,家住金昌市12#区保险公司住宅54栋2单元,甘肃金昌市保险公司职工。1997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2000年1月23日因约定在家中与同修交流修炼体会,被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不法人员于2000年1月24日非法拘留15天,2月7日被金川分局非法刑事拘留,3月7日被取保候审,7月21日再次被金川分局非法刑事拘留,2000年8月24日被金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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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桂琴

2004年6月9日,伏桂琴到金川公司五中附近传递大法真象资料,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至龙首公安分局。公安不法人员当时非法没收大法真相资料《慧声》8册,大法真相传单41份,当天下午龙首公安分局人员非法闯入伏桂琴家进行搜查,非法没收《转法轮》、《金昌真话》、《世界著名预言》等各类书刊106册,《法轮大法是正法》、《公审江泽民》、《天地苍生》等真相资料,以及MP3播放机一部、随身听一部、大法光盘28张、师父法像3张、大法条幅6幅,等等。

2004年6月11日伏桂琴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非法刑事拘留,2004年7月21日被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来被非法关押在金川区看守所,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身体状况十分不好,监狱方提出让她的家人办理保外治病,但是由于其家人受邪恶谎言毒害很深,至今也未出面办理。我们十分担心她的身体状况。

迫害责任单位和参与人员
不明真象的举报人:胡凯亮、陈汉元
龙首公安分局:王大寨、王大庆
金川区检察院:赵凯等
金川区法院:审判长 谢玉平、审判员 李玉芳、杨立强

二、王爱玲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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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玲

王爱玲,女,现年32岁,家住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龙景村,94年西北师范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大专毕业,1998年喜得大法。19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开始后,王爱玲于2000年元月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法正人间”的横幅,在师父的呵护下正念闯出。2000年2月王爱玲被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后被宁远堡派出所刘兴国(音)在手上砸了两副铐子,在宁远堡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夜,被劫持到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15天。当时金川区区委采用领导包干制,所谓“一个领导负责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区政法委书记蔡学孝对王爱玲说:“如果你放弃法轮功的修炼,就给你安排工作”,王爱玲拒绝不法人员的无理要求。

2000年8月,王爱玲和姐姐王淑华(也是大法弟子)在市里打工,在西坡二队租房子住,金昌市安全局三个人,其中一个姓蒋的(现在戒毒所当管教),采用欺骗恐吓办法将王淑华的丈夫关起来,逼迫他交出王淑华。不法人员找到姐妹俩租住的房子里,蒋某假意对王淑华说:“你们夫妻关系不好,回到家里去给你们调解调解”。结果出门走到6#区清真寺时,有一辆黑色轿车,蒋某又说;“坐我们单位的车吧!坐上就到家了。”车开到金三角,不法人员们让王淑华丈夫下了车,蒋某立即掏出传唤证说:“对不起,王女士、王小姐,我们是国家安全局的,你们干过的事情你们明白吧!”

蒋某说完,拿出手铐将姐妹俩铐在一起,带到了建设路86号安全局大楼的一楼,分别将姐妹俩非法关押提审。王淑华由蒋某、梁柏提审,王爱玲由徐斌、贾军(音)提审。王爱玲被非法关押了三天后,安全局通知其父亲将其保出。临放人时,徐斌、贾军(音)给王爱玲留下了电话号码,让王爱玲作他们的内线,秘密监视大法弟子,如果有人发真相资料就给他们打电话报告,王爱玲没有答应。王淑华被非法关押7天,期间不配合提审就不让睡觉;7天后(8月24日)被劫持到看守所,11月28日放出。

2001年元月2日,宁远派出所刘兴国带着几个人到宁远堡镇龙景村,说找王爱玲有事,让家里人打电话叫王爱玲回来。王爱玲回来后,就被骗到派出所,刘兴国拿出了一张刑事拘留证,直接将姐妹俩送到了看守所。元月7日,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孟家贤,欺骗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说:“把你们释放了”,恶警将大法弟子集中到戒毒所门前,事先安排好开会的会场,当时蔡学孝,各派出所所长都在场。14人全部被劫持到平安台劳教所劳教。当时在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毒所共非法关押了大法弟子刘桂花、郭群英、孙爱玲、白素芳、杨成玫、李桂英、王淑坤、郝俊、王淑华、王爱玲、雷占香、何斌英、赵凤莲、侯有香。据6#区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说,当时滨河路派出所抓他们时就说你们的劳教表已经填好了,上面才让抓人的。

由于龙首分局、金川分局、安全局、派出所,经常到家中骚扰,王爱玲被迫离家出走开始流离失所的生活,2003年12月7日被兰州市安全局绑架,2005年3月被兰州七里河法院非法判刑8年,七里河法院害怕作恶者名单曝光,没有判决书。

王爱玲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女子监狱,人现在又黑又瘦。

金昌市安全局恶警电话
贾军:0935-- 8234533-3023,3605800,徐斌:0935-- 8234533-3023。

三、马志刚在兰州监狱被吊打电击

马志刚,男,出生于1975年3月,汉族,大专学历,金川公司精炼厂动氧车间职工,1992年年底从一家体育杂志《健与美》上看到对法轮功的介绍,1998年8-9月间得法修炼。在江氏集团在1999年7.20开始迫害大法后,其父因听了电视台的诬蔑宣传打过他。2000年元旦,马志刚和弟弟一起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西客站被公安局不法人员抓住,当时冶炼厂、精炼厂保卫科各派2人从兰州坐飞机去北京非法劫持马志刚,强迫马志刚承担冶炼厂派去2人的来回机票、车票(好几千元)。马志刚被劫持回金昌后,在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了15天。这段时间,还有其他大法弟子被非法拘捕。

从戒毒所出来后,马志刚立即被冶炼厂保卫科直接带到厂里强迫“转化”、逼迫写检查放弃修炼,不许回家。其弟被精炼厂保卫科直接带到保卫科24小时看着,金川公司精炼厂将全厂的十几名大法学员集中在一起,办了洗脑班迫害,一直到大年三十那天才结束。

2000年8月马志刚被通知去保卫科领工资,马志刚到了保卫科后,就被龙首公安分局派人绑架,非法关押在金川公司戒烟所近两个月。在马志刚绝食抗议绑架,才被释放。

2002年3月8日马志刚在动氧车间被绑架至龙首分局政保科,遭受酷刑折磨,因不堪忍受跳楼脱逃时将右脚摔成粉碎性骨折,并被非法劳教2年6个月,因为有伤,心脏也有问题,被劳教所退回,在金昌市戒毒所关押。马志刚绝食要求释放,被强行灌食,灌不进去就被犯人用树棍捅,捅得吐出血来。马志刚说:“你要负法律责任”,恶徒又把他的手脚铐到窗户上,所长指使犯人连续几天对马志刚拳打脚踢,致使马志刚大小便失禁。12月份,公安局通知其家人将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的马志刚拿钱保出。

2003年,马志刚制作大法真象资料,被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秘密监视跟踪,于4月22日绑架,安全局不法人员对他进行酷刑逼供,吊了近一个星期不让睡觉,拳打脚踢等。2004年大年三十这一天,马志刚被非法判刑13年,同时被判刑的还有其他3名大法学员。被从金昌市看守所转到兰州监狱。

在兰州监狱,马志刚被殴打,监狱不让马志刚其他亲属探望,只允许其父母探望。2004年10月又被转到武威监狱四大队。因马志刚的父亲马玉岩配合邪恶,主动要求加剧迫害,逼迫马志刚放弃信仰,有时一吊就是一个星期。马志刚仅10月份就有两个星期,天天被恶警电击后,铐在织毯机上7~8小时。因身上有电击伤痕,不法人员怕别人看到,就将马志刚与其他人隔离。

监狱有老残队(年老病残干活少),但是年老的大法弟子一个也不让进,而且邪恶逼迫老年大法弟子干和年轻人一样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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