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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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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0月11日】2001年4月12日我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兰州安宁区女子劳教所劳教,中队队长叫范贻蓉,她们提前就安排好两个或者三个吸毒犯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法轮功学员说话。我们一说话,一帮恶狼似的吸毒犯齐上来就打你骂你(马树林、刘萍、李佳……),上厕所由她们领着,打饭都由她们领着,一点自由都不给。

2001年的5月4日,科长田勇在大会上诬蔑大法,我就喊了一声:“大法好!”几个吸毒犯就把我连拉带推,拉到组里没有人的地方脚踢拳打了一顿,我的脸和眼睛被打的成了青疤,队长也气恨恨的跟上进来,把我吊铐起来(把手铐的牙子锁完)。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我的手腕血管卡住,心里发难过,脸蜡黄,头上冒汗,我就喊:“快把我放下来,我不行了。”吸毒犯马树林还捂住我的嘴不让喊,把我放下来后我的胳膊失去了知觉,后来又把我吊铐起整整七天七夜。

强制外出劳动,组长郑文燕就叫我们背土都要跑上,一刻都不能停,二组的一个法轮功学员当时就说了一句:尽力做着哩。结果二组的组长就说丢了二组的面子,回到组里,就把她打了一顿。2001年8月,二中队吸毒犯把蒸馍倒在了垃圾里,她们就说法轮功学员没看好,就把二中队法轮功学员的伙食就给减了,每顿只给半个馍,中午一小勺面,长达一个月左右。

2001年9月9日,我们法轮功学员整体在院内炼功,范贻蓉值班就把我们吊铐起来七天七夜。采访团记者来采访时,她们就叫吸毒犯强制把吊铐的法轮功学员领到厕所里。其实这个劳教所里表面整洁,军事化,而内部时常吊铐法轮功学员,打声、骂声不停。

2001年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范贻蓉、马讳等五个队长逼我转化,因我拒绝,她们就把生产任务加重(做筷子),吃饭只有五分钟,还给我拿来一本书叫我每天晚上站在院子里背(正是四九天),有时站到天亮,有时站到夜里两点,或者三点,直到站到了春节跟前。春节到了她们放假了,春节过后,她们又叫我站到院子里背书,我拒绝,范贻蓉、马讳又把我吊铐起来七天七夜。

我被恶警们迫害的双手疼痛难忍,筋疲力尽,站上睡着,坐上睡着,眼睛看不清东西。2002年3月27日至29日,三天时间内,在范贻蓉的指使下,全所打了个乱。范贻蓉就在3月27日晚上将我吊铐起来用软胶皮棒打,打得我都昏了过去,还不罢手,放下歇了一会,又吊起来打,自己打累了,又叫几个吸毒犯组长来打。

我被毒打的满身是伤,屁股成了茄子色,走路都困难。我被超期关押了41天后,才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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