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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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19日】

1、 对“离婚”这一词的理解

现在的人类社会道德急下,把“离婚”当作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对大法弟子来讲,“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问题,关于夫妻之间的行为,师父曾在过去的讲法中多次强调过,我认为“离婚”是现在变异的词汇,是人类道德败坏后的产物,真正人的行为规范中不应该有“离婚”这件事情出现的。大法弟子的表现是将来人类的参照,因此,大法弟子在常人中的一言一行,一定要圆容好这部大法,一定要高标准要求自己,当然更不会轻易“离婚”(修炼前离婚除外)。

2、 如果常人配偶提出离婚,大法弟子如何对待

大法弟子在任何环境中,都会做个好人,处处与人为善,更何况我们的亲人或夫妻?在迫害开始前,多数大法弟子家庭都比较和睦,当然有个人修炼中要过的关,但在99年7.20迫害开始后,因为一些大法弟子受到非法劳教、判刑等等迫害后,致使原来支持我们的配偶有些不理解,他(她)毕竟是常人,甚至提出离婚,我认为在正法时期出现这样的事情,是旧势力利用高层的邪恶生命操纵常人所做的,对正法来说都是干扰和迫害,确实很多女大法弟子承受了一些不必要的魔难,如丈夫有外遇或离婚后家庭生活很艰辛等等,其实提出离婚的一方是不了解正法真象的,他(她)们只从表面上看待大法,他(她)们不理智的决定将改变他(她)的未来。作为大法弟子尽量劝说配偶不要离婚,他(她)们与大法弟子有着非同一般的因缘关系,而且世上的每个人都与佛法有缘,我们在关键时刻一定要把配偶拉回来。让他(她)们有更深入了解大法的机会,也是在救度他(她)们。

3、 家庭和睦是救度更多众生的途径

作为大法弟子,应该善待家庭中每一位成员,我们做得好了,他(她)们会从内心深处理解我们,从而支持我们。尤其是夫妻之间,作为修炼人来说,夫妻生活不是绝对回避,尽量不走极端。曾经有一个常人问我说:“听说你们炼功人不能过夫妻生活?”我简单的告诉了她一些法理,她明白过来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多关心他人,学会感谢别人的帮助,赞扬别人的优点。

我丈夫是我在被超期劳教时与我提出离婚的,我回来以后,我们又重新把结婚证取回来,现在他很支持我,我讲真象,他在旁边补充,有时还帮助我去农村发真象,夫妻和睦了,邪恶也不再钻空子了,我用善感动他,并归正了他的言行,我们这样做是对邪恶造谣的有力打击。我们是有亲情的,我们是慈悲善良的。

个人的肤浅感受,与同修分享。如有不妥,望同修帮助指出并帮助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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