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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局长把纳税优秀个体户的名额给了大法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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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11日】

税务局局长把纳税优秀个体户的名额给了大法学员

同修C是辽宁一个小镇的个体户,夫妻俩都修炼法轮大法。同修C的妻子经常说:“法轮功使我走出‘水深火热’。”

原来,在两人没修炼之前,C和妻子经常打架。但是,修炼法轮功后,C和妻子再也不打架了,而且买卖越做越红火。C家也就成了炼功点了。C炼功之后,和当地的税务局再也不因为交税而发生摩擦,主动到税务局去交税。管片的税务干部,非常的感激C对他工作的支持。就对C说:“给你报停两个月,你可以干,但不用交税。”到了交税的时候,同修C到税务局把税交齐,当时,那个税务干部挺惊讶的。同修C对他说:“感谢你对我的照顾。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们师父教我们要以‘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既然干了,就不能欠国家的税。”当时那个税务干部没有说什么,但事后,他们评论“还得学法轮功的!”

就是这样依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好人的C,99年7.20之后,被几次拘留,几次被送到洗脑班迫害。从中可以看出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让“真、善、忍”的信仰者放弃信仰,那是让中国人做好人呢?还是做坏人呢?C因信仰“真、善、忍”能自觉的向国家纳税,对国家是不是有益呢?而江氏集团却要迫害一个对国家有益的“真、善、忍”的信仰者,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就是这样,同修C和妻子虽然被迫害,仍然不放弃对“真、善、忍”的正信。虽然被无端拘留、送洗脑班,但仍然一如既往向税务局纳税。今年春天,税务局为了表彰纳税优秀的个体户,给纳税优秀个体户减免一年的税。税务局的局长找到C告诉他说:“这个名额就给你了。”C说:“谢谢你了,我们是学法轮功愿意向国家交税,为国家做贡献,你还给别人吧。”税务局的局长说:“这几年,你炼法轮功,吃了不少苦,这个名额就给你了!”

村干部明真象 小孙子也受益

吉林省农安县一个村干部,镇压法轮功初期挺卖力,后来大法弟子经常和他讲真象,他真心明白了大法好,承认了大法弟子是好人,懂得善恶有报的真理。一天他的七、八岁小孙子和另外两个同龄孩子在村子路边玩,来了一条大狗把另外两个小孩咬得血肉模糊,却没咬他小孙子,这位村干部心里知道是明白了大法真象带来的福份,说:“看来做好事积德我得了福报,等法轮功正过来我也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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