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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东光街道上林社区片警李晶柱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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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11日】李晶柱在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工作期间,多次参与绑架大法弟子,行为恶劣。2003年10月,他被调到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自强派出所,自强派出所于2004年4月解体,李晶柱被安排负责原自强派出所的辖区、龙凤区东光街道上林社区,当片警。

2004年2月上旬的一天,李晶柱与另一片警马健突然溜到马健管片的一位大法弟子家叫门,这位大法弟子没有提防,轻易的将他们放進家中,李晶柱当时抄走一本《转法轮》,还有一张师父的法像,说替大法弟子保管。他平时看到大法标语也往下拿,还时常溜窜到几位大法弟子家,用伪善的言行欺骗大法弟子。

当大法弟子意识到自己没有保护好大法书和法像后,立即给李晶柱打电话,李晶柱正在大庆市东风新村打麻将回不来。事隔两天,大法弟子找到李晶柱,向李晶柱讲真象,讲大法无辜被迫害,大法洪传60多个国家,江××被多国起诉,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大法好。讲着讲着,李晶柱问大法弟子的来意,是不是因为书的事,大法弟子向李晶柱要书,李晶柱说书和师父的法像已交到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自强派出所内勤。大法弟子心里一急,送给李晶柱四句话:“善待大法全家福,破坏大法定遭报,别拿生命开玩笑,大难降临已晚了。”告诉李晶柱不珍惜大法对其人与家人不好,大法一定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李晶柱对大法弟子讲别吓唬他,还问大法弟子大法能平反吗?大法弟子告诉他大法一定能平反。

一周后大法弟子又找到李晶柱,谈到自己上次语言有点过激,并说,如果你心爱的书被别人拿走你怎么办?并告诉他,现在警察例行公事到大法弟子家里,看到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都不动,暗中保护大法弟子,给自己选择一条光明的路,并告诉他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李晶柱当时讲:他是江××的爪牙,甘愿为江××当替罪羊。

他还报复该大法弟子,在自强派出所扣押大法弟子身份证的情况下,大法弟子往回要身份证,他不给,说丢了,答应给办临时身份证(大法弟子自费),可是在身份证上涂改三个数字,致使大法弟子拿到临时身份证后使用时无效。

身为人民警察,本应为老百姓做事,可是李晶柱却甘愿做江××的爪牙,在大法弟子多次劝善的情况下,仍执迷不悟,不知悔改。希望他立即悬崖勒马,停止他的犯罪行为,否则天理不容。

李晶柱,大庆市龙凤区东光街道上林社区片警,邮编:163711;电话:0459-6740056,0459-624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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