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放下执著,更好的讲清真象”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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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10日】《放下执著,更好的讲清真象》这篇文章中提到“美国洛杉矶的种族骚乱,伊拉克美军的虐囚事件,目前正在美国发生的赵燕事件等等。”似乎常人要拿这些与中国迫害“法轮功”相比。但是,不同的是,国内对“法轮功”不敢曝光,不敢让别人知道,还极力去掩盖。而在国外,任何事情都敢于摆在桌面上。

一个国家绝对不可能没有人做错事,关键是看其敢不敢承认。有没有诚意改过。
而中国连针对法轮功迫害这件事本身就不敢承认,也不打算承认,还极力去掩盖,打击敢说真话的人,就更谈不上改正错误了。

赵燕她是一个人被打了。中国刻意宣传得很厉害!那法轮功学员有多少人被打了?打成什么样子了?打死了多少?

怎么没有报道呢?而国外对“伊拉克虐囚事件”不就敢于承认和报道吗?

而且法律的有效性也很重要:

国外对打人者是按照情节轻重,判刑和罚款的,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
而中国也有相关法律,但是对于打死、打伤法轮功学员的凶手根本没有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打死人却不受制裁,这法律还有效吗?

说句笑话:要是每个被打的法轮功学员都得到与“赵燕事件”相等的赔偿金的话,大陆国库里面的所有的钱拿出来都不够赔。

难道赵燕是中国人,中国大陆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就不是中国人了吗?那怎么不给法轮功赔钱呢?

一个公民说几句真话都要被残害,甚至是酷刑致死,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呀!但是在中国却发生了。

所以,中国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和国外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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