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玉珠含冤而死(图)

EMail 转发 打印

刘玉珠
【明慧网2004年7月6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玉珠曾被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劫持迫害,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被释放后,仍然被当地不法人员骚扰,病情加重,于2004年6月12日含冤病逝。

刘玉珠,女,41岁,1998年得法。学法后身体非常健康,家里是学法小组,为大家的学法提高起着一定作用,在炼功场她还义务教功。

1999年7月20日,她和同修们一起主动去长春(吉林省政府)上访,后来又去吉林市政府证实法。之后又两次去北京上访,第一次是被别人劝回来的,第二次上访被送回来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她讲述过在劳教所里她亲身经历和目睹的迫害。

六大队恶警侯志红经常是大骂大法弟子,一次刘玉珠和同修们一起炼功,被侯志红用电棍电,当时她正处于月经期,当时月经就电没了,以后在劳教所再也没来过月经。她看见功友邓世英(已被迫害死)被迫害灌食,胃已经被插管插破,胃出血、吐血。管教还脏话连篇,简直没有人性。在劳教所里长期承受着非人的奴役劳动,每天十七、八个小时的劳动,不放弃信仰则被加期,刘玉珠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在谎言的欺骗下,她违心的妥协了。

回家后,在同修的帮助下,刘玉珠又重新走上了修炼的路,知道了自己的过错,并写了严正声明,决心跟师父走正以后的路,按照师父说的做。

可是610歹徒仍不放过她,长春路派出所和街道不法之徒经常去她家骚扰。由于在劳教所长期迫害造成的伤害,她的身体内开始出现了一个瘤子,而且越来越大。明显表现在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她知道这是邪恶迫害造成的。

她知道,要当大法弟子就要做好师尊说的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她不仅向她周围的人讲真象,而且还和同修经常去偏远山区向农民讲真象,有几次她和同修骑自行车,途经四、五十里地,拖着她那沉重的身体去向山区农民发放真象资料、挂条幅、贴不干胶。有时也写信讲真象给警察,揭露邪恶。

一次在讲真象时,正遇上辖区内的片警,刘玉珠告诉围观的群众,我现在肚子这么大就是被迫害的,要不你们问一问我们的片警是不是这么回事?那个片警一听吓得转身就走了。

2004年三月初,身体内的瘤子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严重。2004年6月份病情加剧生命垂危住进吉林市附属医院。2004年6月12日中午刚做完手术的第二天,刘玉珠含冤离开了人世。

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地址:吉林市长春路邮编 132012

长春路派出所恶警所长:田革 电话:0432-4895249 派出所电话:0432-4882372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长春市黑嘴子 邮编:130000 总机:0431-5384480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恶警:侯志红(现为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大队长)
吉林市附属医院 院长:刘同库 宅电:0432-248466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