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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份区级610文件看江氏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性和残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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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17日】(明慧记者古安如报道)一份从中国大陆辗转传出来的文件——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各街镇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使我记起了两个年轻女子的悲惨故事;这份白纸黑字、盖有红色公章的“工作考核评分表”(见右图影印件),字里行间透露了致使悲惨故事不断发生的原因;对中国江氏610犯罪机构系统、广泛而残酷的迫害中国大陆的法轮功修炼者,它同时提供了一个具体和形象化的证据。

*一份区级“610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当说到江××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性和邪恶程度,一些不明人士感到茫然,另一些人则不以为然,由于江氏集团对于迫害的竭力掩盖和完全颠倒黑白的欺骗宣传,人们对于这场灭绝性迫害的系统性、迫害的残酷程度和涉及的广泛程度都难于真实了解,这份“评分表”,从一个侧面,真实的揭示了这一真象。

这份“考核评分表”中,考核项目分成五大项,共有32条细则,分成扣分细则和加分细则,详细规定了五大项目的奖惩标准。从以下例举的若干细则中,可以清楚看到610系统是如何系统落实江氏迫害法轮功政策的。

1.“组织机构”项目:

是保证基层610设置并切实运转的强制内容。如规定:“没有成立610工作小组的扣3分”;“未将610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没有计划、研究、部署、检查、评比、总结的扣4分(以会议记录、文字材料和各种检查考评表为验收依据)”等。

2.“请示报告”项目:

以督促和培训基层610工作。如:“《未转化法轮功类人员情况统计表》漏报的扣3分,错报、迟报的扣1分”;“参加区610办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未到的扣2分,迟到早退的均扣1分”等。

所谓“转化”,就是通过非法关押、劳教、恐吓、强制灌输和身体酷刑等各种手段逼人背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修炼法轮功。所谓“教育转化”的“教育”二字既是为了掩盖血腥迫害而增加的装饰,也是专政洗脑和酷刑迫害的代名词。

3.“教育转化”项目:

是“评分表”中分数所占分量最重的,积分占总表格分数的50%;此表明确显示,在2002年度,610系统把“转化”任务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到社会基层。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没有制订教育转化方案并报区610办备案的扣5分”;“没有组织和健全本单位帮教队伍的扣15分”;“根据《天河区各街镇法轮功类未转化人员情况一览表》,每少转化一名法轮功人员扣8分”;“未能追回辖内法轮功失踪人员的,每一名扣5分,未制订追查方案并实施追查行动的扣10分”等。

4.“防范控制”项目:

此项目共有11项细则,主要目地是为防止法轮功学员進京上访,集体炼功,制作、散发、张贴、悬挂、插播法轮功真象等。如:“发生上京滋事的,每一名扣15分”;“发生3人以上公开聚集练功的,每宗扣5分”;“发生悬挂法轮功大型宣传横幅的,每宗扣5分”;“发生制作、散发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的(一次达到VCD光碟10张以上、传单20份以上),每宗扣3分”;“发生插播广播电视宣传法轮功案件的,每宗扣10分”等。

5.“宣传报道”项目:

此项是610系统保障迫害法轮功事例层层上报和“经验推广”的手段。如规定“未完成每年一篇610工作调研或经验性文章的扣5分”等。

6.“加分细则”:

除了以上五大项目的具体扣分细则外,还就“教育转化”、“防范控制”和“宣传报道”三项规定了具体的加分细则。如“2002年6月至12月期间,各街镇利用本单位力量每转化本辖区一名未转化人员的加5分,每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的再加1分”;“找回失踪人员每名加10分”,在防范控制扣分项目中“若是因本街镇工作细致而在事发前发现制止或抓现行的不扣分,且每宗加5分”;“报送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材料,被市610办采用的再加10分,其中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表扬或肯定的再加5分”。

在文件最后,一句加注写着:“请各街镇于12月25日前将本考评表填好送区610办。”

*受命江××、覆盖全国、渗透基层的国家恐怖机构残害人命

在江××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五年时间里,悲剧发生在中国各地。人们发现,许许多多令人发指的迫害背后,都与一个恐怖组织的名字相关联,这就是江氏集团为灭绝法轮功而非法成立的专事迫害机构——「610办公室」。

在中国内陆省四川成都的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里,一位青年女子已经昏迷第三天了,她因被长期送到医院强行输液并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有毒药品,每天打两支安定和一支冬眠灵而导致身体出现强烈中毒症状。经医生诊断,她已经不行了,生命只能维持两三天。她的家属恳求公安局放人,但得到的答复是:“上面说放才能放,我们说了不算。”经请示“上面”,答曰:宁愿让她死在医院或看守所,也不释放。

青年女子叫蒙潇,原四川成都钢铁厂职工、工段长。从2003年11月19日她被“上面”指使的防暴大队和金堂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遭受严刑逼供,被送到医院强行摧残,直至2004年1月8日,她再次被送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再也没有人见到她。她于2004年1月8-12日期间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她布满伤迹的遗体没有通知家属就被马上火化了。

“上面”的指令,夺走了一个无辜的年轻女性的生命。这个“上面”,就是四川成都市610办公室。

在沿海开放省广东广州市,另一位年轻女子罗织湘,原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设计室规划工程师,她的户籍所在地就是以上“评分表”颁发地天河区,她被天河区610和兴华街610、派出所长期追杀,不幸在2002年11月22日被非法劫持,直至2002年12月4日被迫害身亡,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年仅29岁。

罗织湘与丈夫黄国华由于修炼法轮功被非法追捕,被迫离家在外漂泊二年多。天河区610和兴华街综治办及公安为了抓捕罗织湘,曾不惜代价,在2002年7月至11间到黄国华老家山东临朐县等地追捕。2002年11月20日,罗织湘、黄国华夫妇在广州海珠区出租屋内遭610警察绑架,关進海珠区看守所。罗织湘绝食抗议,天河区610及兴华街派出所不顾罗织湘有三个月身孕并已绝食多天,仍强行将其送入黄埔戒毒所“洗脑班”,逼写“三书”,進行精神及肉体折磨。后因罗织湘极度虚弱,严重脱水,被送進医院,其家人提出担保回家护理,遭到拒绝。12月4日,罗织湘不幸遇难身亡。

罗织湘在丈夫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孤身一人到处流浪,躲避迫害,但始终遭到天河区610和户籍所在地兴华街610和派出所的追捕。610人员还曾违法扣下孩子的准生证;她的家属、亲人也被无故牵连、抄家及不给升职。

曾有分析人士指出,江氏迫害法轮功在2001年1月的天安门“自焚”案前后有所变化,此前,各地政府的“工作指标”多是奉命不惜一切代价阻拦源源不断试图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拦截“任务”直接与地方官员的利益和官职挂钩。“自焚”伪案发生后,镇压明显加剧;中国大陆民间对法轮功修炼群众敌视的情绪上升;各地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被提到“议事日程”,围绕“转化率”指标,各种洗脑班、骇人听闻的精神及酷刑折磨广泛出现;在各种关押场所(如: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各种转化班、洗脑班)及在追捕过程中炼功群众发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数骤升。

罗织湘2002年12月被害致死案,是天河区610贯彻执行其“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评分表”的迫害恶果,是610系统强行推行对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和修炼的洗脑“转化”的恶果,也是江××利用610犯罪机构实行国家恐怖、对法轮功实施灭绝性迫害的恶果。

「610办公室」从非法成立到几年来渗透到最基层的运作,其宗旨是唯一的,就是监督贯彻执行江××对迫害法轮功步步升级的灭绝政策,把迫害实际的落实到底。610从中央到地方最基层所布下的秘密之网,犹如一只匍匐在中国大地上的毒虫,把最邪恶触角伸到了中国的每个角落,摧残着广大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也毒害着无数普通无辜的生命。

*迫害政策通过从中央到基层的层层迫害机构系统落实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610办公室的这份文件,是2002年12月5日向所辖地区的街、镇颁发的。因此,它应是年末工作检查性质的。既然属于年度的工作检查,显然在该年年初以及年度進程中,对所要检查的工作曾有所计划、部署和推行,否则,在年终时作如此细致的检查评比便不合情理。从中国大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的一贯的方法看,层层贯彻、“上行下效”的套路也被用来迫害法轮功,所不同的是,江××道道步步升级的迫害密令,加上连坐、利益挂钩等阴险手段,使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推行更富有了歇斯底里的强行性。

广东省有21个市,市下有超过100个区、县(含自治县)和县级市。广州市有10个区和2个县级市,天河区是其中一个。试想,仅仅广东省就有一百一十余个区、县和县级市,它们的下面又有无数的街、镇,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犯罪机构,从中央层层落实到基层的街道、乡镇,迫害政策层层逼迫、利诱、胁迫落实到最底层的行政机构。

明慧网报道,1999年7.20以来截至2004年6月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至少98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那么在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分布的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又有多少从省市级到街道乡村的层层610机构在直接参与迫害呢?

另据不完全统计,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五年中,超过10万人被非法拘留审查,至少25000人被非法判刑投入监狱和劳教所,数千人被强制性投入精神病院迫害,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而据中国官方2001年底内部统计,至少16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试想,如果没有强令性政策、从上到下的执行机构、涉及利益的推行手段和制造仇恨的欺骗宣传,在中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大环境下,如何能造成对几千万好人的残酷迫害波及到整个中国并如此残暴呢?

*及时收集更多的迫害物证

“610”由江泽民一手创建,其迫害法轮功的许多密令如“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杀”等均通过「610」下达。「610」头子罗干在全国范围多次指示“严打”法轮功,并亲自到各地部署指挥、监控迫害的具体实施。五年来,上级“610”一直都在用“口头传达”、“原文回收”等手法销毁迫害证据。

然而,几千万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友亲身遭受的迫害,如何能被销毁?累累的罪证如何能销毁?!望更多的大法弟子和明白真象的人们积极配合明慧“物证收集委员会”,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关于迫害的实物证据,并尽量找到安全可靠的方法将实物证据递达明慧网。一切参与迫害的罪犯,最终都将被送上法律、道义、人心和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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