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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修炼遭迫害,丈夫受惊吓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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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我叫刘月英,现年63岁,住湖南省宁乡灰汤,于1999年2月有缘得法,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我从小有病,后在工业建设中受伤,打断左脚,背脊腰部头颈等处久治不愈,有时病情恶化还难以自理。在人生坎坷的路上,我多次想自尽脱离苦海,摆脱病魔。但又感到生命的珍贵,使我坚强的活下来了。

有天巧遇,听人说李洪志大师传的大法修炼心性、祛病健身特别好,我当天晚上就参加了。在学法炼功的期间里,我都按书上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确实有明显的祛病效果,长期被病折磨的身体,变得无病一身轻,体会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修炼。

1999年江氏迫害大法,我去北京上访,在火车上被邪恶之徒抓住,第三天当地公安来接我送往县拘留所,又罚款4000。一个公安人员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我说我去给我师父与大法讨个清白。法轮大法是叫人学好。他就打我,用穿皮鞋的脚踢我残伤的左脚,现在都有伤痕,那次我被关了5个多月才放回家。在2002年8月,我被人举报,7号的晚上2点左右,公安刑警610共来十几个人拿走书籍共11本经文几十张,把我抓去派出所打得全身一点好肉都没有,还用火烧我,让我在木方上跪,还拿师父的书放胯里强行坐书,无论如何拷打,我就不坐。如果是常人真的会被他们打死了。他们看这样折磨我,但我的精神还很好,公安都认为说你真的是学了大法了,还这么精神。他们还拘留我两次共30天。

在2002年的一天,我去街上买种子,有人讲大法如何,我就告诉他真象说:你们不要受谎言的蒙骗,法轮大法是好的,当时有公社干部在那里。在9月时,他们组织办了几次法轮功‘学习班’(强迫学员放弃信仰),我被迫签了名,后来我觉得我是大法弟子,应该要走出来证实大法好,就写了一份声明作废书送到当地610办。

同年9月,丈夫重病在身,小孙儿摔跤骨折,大小便都需人护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22号,他们又以问情况为由把我骗到派出所,就这样我又被送進了县看守所。在两个小时后丈夫去世了,我处理后事的第5天,他们又把我送回看守所。

于2003年元月1号,我被送白马垅劳教所劳教一年,但我以后一直没有放下宇宙大法和师尊,“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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