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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县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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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9日】99年7.20以来,山东省费县恶人一直不断的助纣为虐,利用手中权力,作出各种违背宪法迫害人权、信仰的各种残忍卑鄙的手段,他们大肆抓捕迫害、关押、劳教大法弟子,用强行从学员那里来的罚款雇用地痞无赖,叫学员在盛夏酷热的阳光下灼烫的水泥地上爬,不爬就用脚踢。只要发现学员有贴真象资料的,就把学员关到看守所,送進“洗脑班”、劳教、过着非人的折磨,失去人身自由,人权自由。从经济上邪恶之徒还对学员高额罚款,肆无忌惮的非法抄学员的家,抄走大法的书籍,讲真象的材料,他们还把炼功带、垫子、录音机、香都当作非法的。甚至把床上的席梦思垫子用刀子给割开检查,电话、人身监控,无奇不有。

这些恶人真正起到了破坏人的道德,破坏安定团结,姑息了坏人的作用,颠倒黑白的工具。

迫害大法学员的恶人信息如下:

县委书记  尹常友 宅电:0539-5037666
县委副书记  王东升 宅电:0539-5021318
县公安局长 李学春 宅电:0539-8102655
县公安610  陈卫东 宅电:0539-5222589
王光明 宅电:0539-5221161转3719
 潘宝鸿 宅电:0539-5221989 姚永
县委书记  尹常友 宅电:0539-503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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