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身经历证实我们师父不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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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5日】有些人受宣传影响,再加上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觉得法轮功是“敛财”的,师父有那么多的徒弟那“肯定从中牟利不少”。其实不是这样的,现在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让大家明白真象吧!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是广西人,是我的一位亲戚洪扬大法给我的。我从没有亲眼见过师父。我学法是通过看师父的《转法轮》还有一些相关的书籍。然后我就跟着炼功。我没有交过一分钱的炼功费用。

记得我刚刚开始炼功的时候,有一个早上,我到辅导站去炼功,我看到辅导员拿着录音机,因为在户外,所以用的是充电池。我心里想,那电池一定是要用钱的,那谁来买呢?是不是学员们一起合钱买的,每一个来炼功的人都要交电池的费用。我有点不知情况,就问了一位我熟悉的学员。那位学员强调说:“不用收钱的,不用收钱的,师父是义务教功的,学员洪法也要这样。那录音机是人家热心的辅导员带来的。我们不用交费用的。”后来,慢慢炼功,对大法有了更多的了解,我知道学大法不用交钱的。

有时我们也组织一些活动,比如说:谈心得交流会,听师父在海外的讲法。所用的场地都是法轮功学员自己去联系的。有时我们用的是学校里的教室,有时我们用的是工厂里的某一个比较大的办公室,有时用的是游乐场的场所。因为有些学员是教师,有些是普通工人,他们认识人,能够叫领导提供方便。而所用的音响设备是学员自己从家里带去的。其他的学员只管去参加就可以了,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不是大法弟子的陌生人也免费入场的。

在学法的过程中,师父没有收我的一分钱。因为要学法,所以我只需要买书就行了。书的费用是学员自己出的,但并不多。书的价格按照书本上的标价支付。对于一些贫困的地区,没有买书的经济能力,师父在《手抄经文的处理》一文中表示:“目前学大法的人越来越多,每星期都在成倍的增加,由于出版部门的书出得不够,供不应求,所以在一些地区或农村买不到书。有学员问我,手抄的大法书如何处理。我告诉大家,暂时可以把你们学习大法时的手抄《转法轮》或其它经文,由去农村传功传法的人带去送给农民,同时可以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那么也就要求学员的手抄本字迹要工整,叫文化不高的农民要看得懂,而且手抄本和印刷本同样有法的威力。”

不仅我学大法不用交钱,其实所有我认识的同修都是一样的。由我的亲身经历可见,师父是不敛财的,完全是无私的把洪大而又美好的大法传给大家,让广大人民受益。电视上报道的说我们师父“敛财”完全是污蔑。

从另一面说,即便我们师父的合法收入不是全中国最低的,也不应该因此受到诬蔑和打压,否则中国在这个问题上就是在破坏法制。法律必须重事实,否则中国被别人说成“肯定从中牟利不少”的所有人是不是都应该被戴上“敛财”的帽子、受到同样的非法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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