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煽动仇恨 新华社在镇压中充当打手

——“追查国际”发布对新华社记者王雷鸣、王恒涛等的追查通告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4月6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4月5日讯-2004年4月4日“追查国际”发出通告:将对王雷鸣、王恒涛等利用舆论诋毁法轮功,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等行为进行追查。

通告指出,在镇压法轮功运动中,新华社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帮凶角色,相当数量的新华社从业人员完全丧失了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违背了新闻的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和正面导向性。追查国际对参与媒体造假的部分当事人进行了追查。

经调查核实:自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以来,新华社及新华网大规模编造对法轮功进行诋毁和诽谤的文章,天安门自焚伪案(新华网北京2001年1月30日)、精神病患者傅怡彬杀人案(新华社北京2001年12月16日)、浙江毒杀乞丐案(中新网杭州2003年7月2日)等恶性诽谤案件均出自新华社或新华网。仅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新华网对法轮功的诋毁文章达522篇之多。

新华社总社记者王雷鸣于1999年7月30日至2003年12月14日之间编造了26篇恶意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文章中掩盖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把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用酷刑、洗脑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暴力行为描述成“像医生对待病人,像父母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对施暴者进行粉饰,掩盖目前已证实930人死亡,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的这场血腥迫害

河南分社记者王恒涛于1999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3日恶意诽谤法轮功,其中有10篇利用“天安门自焚案”造假。

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张奇志、张和平2003年7月14日以浙江毒杀乞丐案诬蔑诋毁法轮功。

通告强调,根据案例法,2003年12月,卢旺达国际战争罪法庭对三名在1994年的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和妖魔化被攻击对象的男子进行审判,两人被判无期徒刑,另一人被判35年徒刑。“追查国际”会将所有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作为法律依据呈送给国际法庭,寻求对上述人员的法律审判。

通告宣布,“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下列新华社从业人员进行追查:

总社:王雷明、翟伟、彭红、邬焕庆、高建新、李肇东、王宇、陈凯星、令伟家、李术峰、钱咏虹;
河南分社:王恒涛、王阿敏、梁鹏、李丽静、高学余、沈虹冰、胡锦武、张维革;
北京分社:牛爱民、张敏、周伟、段羡菊、明星、崔军强、张舵;
上海分社:陈毛弟、厉正宏;
辽宁分社:李善远、于力、张非非,
吉林分社:李亚彪、查鑫、徐家军、牛纪伟;
河北分社:董智永、王金良;
西安分社:王世焕、赵卓昀;
浙江分社:张奇志,张和平。

通告指出,“对于受蒙蔽有悔过之意者,可以向本组织发表声明,澄清事实,揭露谎言,并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有立功表现者,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附:

“天安门自焚案”

“天安门自焚案”是在谎言、镇压难以维持之际,新华社制造的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恶性案件。新华社在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两个小时后,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立即宣布自焚者为“法轮功学员”,并借此对法轮功进行批判和诋毁。然而,华盛顿邮报菲利普-潘对在“自焚”事件中死亡的刘春玲居住地进行采访后,指出刘的邻居们不知道她炼法轮功,也没有人看到过她炼法轮功。

北美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的影片《伪火》,在2003年11月8日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中获荣誉奖。《伪火》系统分析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诸多疑点:在事件发生不到1分钟内,有四个灭火器同时出现;自焚录像显示刘春玲被一穿军大衣男子用重物击打并倒地;王进东“自焚”时,两腿间放着的装满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在高温燃烧下竟然完好无损;刘思影作了气管切开手术,却能在被采访时发出清脆的声音并唱歌,违背医学常识。另外,根据台湾大学语音技术鉴定,自焚现场的王进东和一年后《焦点访谈》采访的王进东不是一人。

“浙江毒杀乞丐案”

2003年6月26日的“浙江毒杀乞丐案”,是新华社继2001年12月16日的傅怡彬杀人案后,再次利用精神病人制造恐惧,欺骗并煽动民众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又一恶性案件。事件发生后,新华网声称此案于7月1日晚已告破,并称“犯罪嫌疑人陈福兆系一法轮功分子”。然而7月3日追查国际调查员调查时,当地政府部门的人员(县宣传部)肯定地表示案子未破,没说凶手是法轮功。当事人陈福兆有精神障碍,这一点陈的父亲,苍南县某卫生院及苍南县龙港镇政府(陈福兆家所在镇)都证实了这一点。一位认识陈福兆的医生在接受国际追查组织调查时表示,“陈福兆得了精神病有好多年了。”并且在案发之前陈父曾带陈福兆去内安(音)精神病院接受过治疗。

前车之鉴,煽动仇恨的文字打手的下场:

尤利乌斯-施特莱彻(1885-1946)首要纳粹战犯之一,他创办、并兼任发行人且在1933年之前一直担任主编的《冲锋队员》周报,是他反犹太主义煽动的主要阵地。1946年10月16日凌晨执行绞决。
菲利普-布勒(1899-1945),参与编辑纳粹党报《人民观察报》。1945年5月纳粹政权崩溃后畏罪自杀。
奥托-狄特利希(1897-1952),重要纳粹乙级战犯之一,纳粹德国新闻业总头目,1937-1945年任第三帝国政府新闻处长和宣传部国务秘书。二战后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受审,被判处7年监禁。
沙勒-毛拉斯(1868-1952),纳粹帮凶,法国法西斯首脑之一。于1908年发行《法兰西行动报》,鼓吹反犹。1944年9月被逮捕;次年被判处终身监禁。1952年病死于狱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