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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超期劫持大法弟子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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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5日】李伟,男,37岁,2002年3月14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法绑架,送朝阳沟劳教所劳教两年,2004年3月14日应获释,但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

李伟在这两年期间,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在劳教所历次迫害法轮功的恶行中屡遭迫害。刚进劳教所就赶上第一次所谓的“攻坚战”,李伟被打的面部都是青黑色。在02年第二次所谓的“攻坚战”中又被打成面部黑紫肿胀变形。2003年上半年,李伟被折腾得面黄肌瘦,已经吃不下饭菜。身体状况极度恶化。

2004年3月14日李伟应获得自由,但劳教所擅自扣分,也即是延长关押时间;扣分名义上是遵照劳教制度,但已经完全变为管教肆意报复法轮功学员的工具,管教加分后报教育科,相互勾结。

李伟家属找到610时,被610告之拿5000元,否则不予释放。李伟家属说上有老,下有小,无法承担。李伟现仍未获释。

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共同关注李伟及其家属的遭遇,让李伟早日获得自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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