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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真善忍”做好人 反遭恶人游街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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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15日】我是河北省易县的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自96年8月修炼以来,严格按照李老师的教诲,学法修心,不断提高道德境界,尽量做到对别人好,使我不仅得到了健康的身体,心性也得到了升华。我以前的腰腿疼的毛病全都好了,在婆家娘家众多的兄弟姐妹中及邻里之间关系相处得都特别和睦、融洽。我发自内心的感谢师父,感谢法轮大法。

自1999年7.20以来,我们当地派出所、乡政府和610办公室在所长王志勇、乡党委书记于镇海、副书记张印奎的唆使下,多次到我们村迫害大法弟子。由于7.20 我进京上访,被罚款700元,扣押身份证,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我们村四名大法弟子每人订两份报纸,《保定日报》、《易州报》,花了二百多元。2000年腊月二十三,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劫持到乡政府,正值第二天大集,强制我们站在乡政府大门口,每个人脖子上挂一个纸牌,让赶集的群众观看,羞辱大法弟子,同时高音喇叭播放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音来毒害善良的百姓。在于镇海和张印奎的授意下,乡政府的一帮人还对我们几个年轻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打耳光左右开弓,拳打脚踢,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轮番打一个大法弟子,这次每人又罚1000元才放回家。2000年春天,乡政府把所有大法弟子分为四类,一类罚1000元,二类罚600元,三类罚200元,四类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没罚。我被分为一类罚款1000元,这样我前后被罚共2700元。2001年春天,乡政府一个副乡长和我村村主任又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骗至乡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大法弟子们修炼之心依然坚定,非法关押了我们十来天才让我们回家。

在此正告那些邪恶之徒:诽谤大法天理不容,善恶终有报,希望你们立即改邪归正,为你和你的家人留一条后路。

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牢记“真、善、忍”,牢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并给与大法及大法弟子们支持和帮助,惩恶扬善,同时也是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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