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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大法学员马志刚遭迫害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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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马志刚,男 二十多岁,原甘肃金川公司冶炼厂职工,因学法轮功而被工厂非法开除。2002年3月在金川公司公安处,因不堪忍受毒打和各种酷刑的折磨从四楼跳下,致使脚后跟骨折,在这种情况下,马志刚仍被非法关押,并因无法得到彻底治疗而落下残疾。

当时充当打手的有金川公司政保科米宝明,邢福强等人,金川公司龙首分局副局长:韩钟玉 电话8811101,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

2003年4月22日,马志刚又被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秘密抓捕。在此期间,国安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对他进行了各种折磨,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良知剥夺睡眠:第一天,马志刚戴着手铐抱着暖气管睡了六个小时。第二天,同样只睡了四个小时。第三天以后,国安们再也没让他睡过觉,只要一迷糊过去就对他叫骂、威胁,不断地对他恐吓、欺骗、诱供、打骂和用刑,就这样度过了八天七夜。

用刑折磨:一天夜里,安全局一个叫管飞的小伙子和一个四、五十岁的人用绳子将马志刚双臂从后绑起,然后俩人从后背把他吊离地面,反复进行,最后又把绳子挂于高处,使脚尖刚刚点着地面进行折磨,痛苦不堪。当马志刚被放下时全身衣服都湿透了。由于他当时患有疥疮,身上奇痒难忍,经常要抓痒,国安就将他反臂从铁椅后的双环中穿过铐上,不让他抓痒,还说这样对治疗疥疮有利。其中年龄大的那个还用脚在他伤残的那只脚上又踩又碾。

由于双臂被长期吊绑疼痛难忍,国安强行将马志刚双臂举起不许放下,还说是让他练功,让他好好的练。因为长期站立双腿、双脚也已肿大,还逼他盘腿,不从就强行按在地上,搬他的双腿。

一天一个小伙子不断地用拳头打马志刚的头部和脸部,其他人说有疥疮,这个小伙子就去洗手,洗完后又打,别人又提醒,他又洗手,之后又打,反复几次。后来,就用纸卷成筒往头上打。打完后还说:我们不打人,我们是国家正式公安,我们不打人我们也不想打,你要是其他刑事犯我们把你打个半死。并且多次说:你们法轮功学员上明慧网说我们是恶警,我们没有打人,我们不是对你很好吗。在以后的几天中这个小伙子还多次用脚踩手铐进行折磨,直接导致马志刚手腕肿大,大拇指一个月以后才恢复知觉。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参与迫害的部分人员名单:都绪民 石善成 管飞 陈晶晶 贾俊 徐斌 张亚洲 梁伯

金昌市法院参与迫害的部分人员名单:魏崇文 陈慧凝 杨立强 王永刚 陈吉萍(女)

有关责任单位电话:
金昌市公安局:
总机:0935-8212070;0935-8214288
局长:0935-8212422
金川区公安分局:
局长:0935-8213993
金昌市戒烟所:0935-8213036
金昌市看守所:
所长:0935-8213748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局长:0935-8234536
办公室:0935-8234531
永昌县公安局:
总机:0935-7522407
局长:0935-7522670;0935-7522407-8001
政委:0935-7522175
拘留所:0935-7522407-8046
看守所:0935-7524274;0935-7522407-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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