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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大法弟子:修炼大法疾病消 坚持信仰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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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

亲人们,你们好:

我是五常市居民,我和你们一起生活了48年。现在因为坚持我自己的信仰已被邪恶迫害得夫离子散、流离失所,有家回不去,更无法和你们见面。在你们当中有着我相知、相识、相闻的亲人、朋友、同学和邻里。自此,我深知我有责任和义务向您汇报一下我的真实情况,以释挂怀。

84年4月我被调入某单位任会计(28岁),由于头脑聪慧,被公认为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女人,也曾自认为刚直不阿,所以玩世不恭,爱打抱不平,在世海的争争斗斗之中也曾是个强者。那时在我人生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忍”字,不懂得什么叫“退一步海阔天空”,活得很累。又患有脑神经痛、风湿、双肾多发性结石、子宫功能性流血等多种疾病,做过两次抢救性手术,常年不断地吃药、点滴、住院。由于输液的次数过多,我的两只胳膊及手背的血管已承受不了针头,最后只有脚背可扎了。每年要花掉医疗费用3-4千元,常年承受这病痛的折磨。犯病期间家中无人时连水都喝不到嘴,干一点家务都腰酸背痛,呻吟不停,所以家里的一切家务都由丈夫负担。

96年8月的一天晚饭后,我丈夫对我说“我这有一本书,你看看吧。”由于我酷爱看书,也没问就接过来。一看是《转法轮》也不知道是本什么样的书就看了起来。(我是一个什么都不信,进庙都不烧香、拜佛的人),一连看了半本后,被书中“真、善、忍”的法理所震撼。第二天上午又通读了后半本,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人生当中一直困惑不解的难题,得知这是一本教人向善修炼的宝书,同时也把我带向了人生转折的十字路口。

书中的真理使我向往,现实的利益又使我难以割舍。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我没有炼功,却每天都在看书。法轮大法的法理象一股清泉,涤荡着人心,净化了我的心灵,使我毅然地走上了修炼这条路。决定后,在单位的餐桌上我向单位的领导和全体同事宣布:从现在起我决定修炼法轮功了,并讲“真善忍”是法轮功修炼的准则,更是宇宙的法理。我们炼功人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首先是修心性,得有大善、大忍之心,做到是修,无私无我,遇事替别人着想,不杀生等等,能够使人道德回升,请领导和同事们支持和检验,以后单位来客人和我没业务关系的,不要让我作陪了。

记得修炼后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家里糊窗缝,当剩下一扇窗子的时候没有了浆子也就使我犯了难。(从82年当会计以来我从未掏自己腰包买过),我单位的卷柜上放着许多大浆糊,从单位走到我家也就5分钟的路程。我想到事情虽小却反映着一个人的心性,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谨遵师言:“我们还讲了,我们人人都向内去修的话,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变好了,道德也就回升了,精神文明也就变好了,治安状况也就变好了,说不定还没有警察了呢。用不着人管,人人都管自己,向自己的心里找,你说这多好。”(《转法轮》329-330页)我们每年年底前都要付一些欠账,96年12月份市武装部饭店的老板娘来催帐时,顺手放在我抽屉里一个信封,(在过去这些被视为正常),下午我到她饭店还给她时,她以为我嫌少。我讲了我是修炼人了,我们炼功人要按高标准要求自己,你要不收,欠你的帐我就不给了。后来凡是来人送礼我都善意的婉言拒收。

炼功后我变得一身轻,身心都得到了净化,尝到了没病的滋味。是法轮大法使我改变了人生的目标,放弃了那种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的人生观,进而变得坦荡、真诚、豁达和祥和。95年春季我女儿12岁,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双腿的关节处全部肿胀变形,不能走路,每天上学都得接送。汤药、面子药、药酒、片药一天三遍的吃,一年也不见效,我经常陪着孩子流泪,真是痛苦极了。可我们夫妻炼功不长时间,我女儿的病竟神奇的好了!过后有许多人打听这病是怎么治好的,我告诉他们原因,竟没人相信。我知道现在的人不是亲眼见的就不相信。炼功后七年半的时间里我们一家人都再没吃过药。仅我一个人就为公费医疗省了二万多元的费用。每当我在街上看到一步走不了一寸路的脑血栓患者时,我的慈悲就油然而生,我多么希望他(她)们也能和我一样得到这份福分啊!

当我找到了生命的内涵,得到了健康,过着充实幸福的生活,遵师言用心去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时,邪恶却容不得有这上千万的好人存在。99年的7.20江××出于一己私利,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原本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健康的功法被诬陷成了“×教”,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空前的迫害。我们夫妇也上了市里610的黑名单,遭受每三天一小查,五天一大查的骚扰,成了被监视的对象,搅得家无宁日。

强制改变不了道德升华的人心和对真理的赤诚追求,对法轮功的迫害于国于民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我决心以我的真实感受行使宪法赋予我上访的权利,实事求是的去北京向领导讲真话。2001年12月5日我同丈夫一起去了北京,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只好到天安门去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广场上密集的警察抓上警车,被市公安局接回后非法关押在拘留所20天,并被市纪检委非法开除党籍,降二级工资,扣除年终工资一个月,610、公安局非法罚款6千元。

2001年腊月二十六晚6时许,我正在家同儿子一起看动画片(我丈夫因发放真象资料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后被送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突然门铃暴响不停,我关灯往窗外一看,一辆面包车正用灯照着窗口,房门被砸得乱响,我儿子被吓得大哭,几分钟后门被砸开,闯进了七、八个曙光派出所的警察,进屋后不容分说就抓人抢东西。我请求他们允许我打个电话找个亲戚来陪孩子,却被他们粗暴地拒绝了。就这样我被非法绑架并抄家。乡亲们啊!数九寒天,深更半夜,被绑架了母亲,吓得大哭的一个十岁的孩子被孤零零的扔在了家中,是何等的凄惨!我当时想:不知道他们是人民的公仆还是土匪,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父母、儿女?竟如此的丧失了人性!我被绑架到派出所后又被女民警非法扒掉衣服搜身(不知搜什么)。他们又强行给我录像,后来才知道是他们要捞政绩,又拿了东西上我家去制造假录像,上了电视新闻,制造谎言,说我是什么组织者,正在家炼功等等。当我被送到看守所时才知道,这是他们为了配合制造自焚伪案而进行的一次大搜捕,三个看守所一夜间装满了大法弟子。610、公安局的局长、政保科人员每天象走马灯一样穿梭不停地对炼功人进行精神迫害,企图强迫善良的人们放弃修炼。“谁不炼出来,放你出去”每当我听到走廊中传来这种喊声时,就会想起渣子洞墙壁上那首“……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的诗句,真是令人感动可悲!他们的政策是:说不炼还不行,还得写保证,还要骂我师父,说上当受骗,最恶毒的是还得从师父法像上踩过去,不然就送劳教所。一些家属怕亲人被送走,就都来劝、骂,有的还打,真是恐怖至极呀!

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他们硬说我是组织者,要立专案。由于承受着夫离子散和他们不断制造的精神上的迫害,在被非法关押二个月的时候颈的上部两侧对称长了两个疖子(称砍头),疼得我8天8夜没能合眼,脓血齐流,人瘦得不象样子。人家说这是一种要命的东西,可我除了用卫生纸擦擦外,没用任何药物就好了。我的哥哥们看我被迫害心疼我,拿出一万元钱上下送礼,我也违心的说了“不炼了”[注],610的刘小玲却说“押死也不放!”。我哥又通过其它关系,以“刘小玲欠外债不还应拘留”为条件,才同意放我。610和政保科的人却扬言说我出去也没用,不到10天还得抓进来。我被放后,他们就没有停止对我的搜查、追捕,使我被迫流离失所。派出所通知学校不给我儿子开转学证明,剥夺了一个孩子上学的权利。由于抓不到我,610又串通单位扣发了我的工资。(我在2001年底已办了退养手续,这是我应得的劳动报酬)。

2002年9月末我丈夫在长林子劳教所绝食三个月后被送回。2002年腊月二十六也被非法绑架,受尽各种迫害后,又被非法判刑十年,现关押在呼兰监狱。

亲人们!以上是我赤诚追求真理前后的真实经历。有朋友觉得我很傻,告诉您,经过7年多的修炼,我不是傻了,而是变得更加聪明、智慧了。时至今日,我为我的选择而感到欣慰和自豪,现在全世界有上亿人炼法轮功,遍及60多个国家,获得上千个褒奖。只要走出中国大陆,就可以看到到处都是炼功和讲真象的人群。每个人只要用心想一想,就会明白60比1的含义,就不会被谎言所迷惑。在江氏的权力范围以外的任何国家都没有“自杀、自焚、杀人”的事情,相反在世界各国法轮功的修炼者都享有和平、祥和的美誉。

在这里我也真诚的奉劝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们:请你们认真地审时度势,冷静地了解一下法轮功,你们的责任是惩恶扬善,你们也是被欺骗的受害者,真象未显,赶快回头,我们会原谅你们的。善恶有报,丝毫不差,不要因自己的恶行累及家人遭难!同时我也正告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仍不思悔改的恶人们:国家法律找不出一条说法轮功犯法,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们会在适当的时机起诉你们!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0日正式成立,对于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凶手,不论天涯海角,不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海外法轮功学员已经在美国、西班牙、德国、加拿大、韩国等多个国家把江××告上法庭。历史将证明:正信压不垮,苍天不可欺,善恶岂能不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 张喜华
2004年3月8日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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