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祝沟镇法轮大法弟子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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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11日】

祝沟镇全体基层干部,教师,学生,公民及执法人员:你们好。

今天我以真诚的心向自己的亲人说一说心里话,我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希望你们本着对政府,对社会,对自己,对未来接班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这份材料,当你们明白“法轮功”真相后,会给你们带来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我们将这4年来政府对大法和大法学员迫害的一些情况公布于众,希望引起你们的认真思考。

我是1998年2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未得法前,我身患神经衰弱、头痛及妇科病,使我在人生当中活的又苦又累。由于自己的性格倔强,自私心比较重,在矛盾面前总是找别人的不是,却从来不找自己的不足,时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总想别人跟我过不去,愤愤不平的心理时常的伴随着我。通过学习李老师的《转法轮》,我才知道了做好人的标准和做好人的道理,认识自己的不足,找到了愤愤不平心理的原因,来源于气恨和自私。5年来,我时刻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村里做一个好村民,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在矛盾面前宽宏大度,无论做什么都要先替别人考虑,遇到问题首先找自己不足,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自己,通过这5年来的修炼,道德修养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身体得到了康复,明白了人生活着的真正含义,修炼“法轮大法”使我拥有了一个稳定、温馨、和睦、幸福的家,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对我这个农村妇女来说已经是非常知足了。要想还有什么追求的话,那就是在无止境的修炼中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金钱、名利、权力是当今社会人人所求的,而对于一个修炼人来说,却像地上的石头一样平淡,我们就是这样抱着修炼的心态,本着对社会、对自己负责的心态默默的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可是,就这样的善举,却遭到了江××的妒忌,它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小人狭隘意识和不可告人的卑鄙阴谋强加于中国政府,强加于政府中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甚至是每一个中国人。世界60多个国家都在学,唯独中国迫害法轮功,江××制造“天安门自焚”欺骗世人;把国家的四分之一的钱用在迫害法轮功上;江××操纵着整部国家机器,对大法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悲惨的人间冤案。江××不仅仅是对大法学员犯罪,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也是对全世界的犯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践踏。

我们没有反对政府,不参与政治,我们只是坚持自己的信仰,这也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法轮功确实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百利而无一害。没想到我们的正义和善良的行为,却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被非法剥夺。

我们镇的大法学员遭到了政府和派出所的无数次的非法关押,非法翻墙抄家,抢东西,无辜抓人、殴打、重罚款,谎言欺骗大法学员押到派出所关押,时常到大法学员家骚扰,非法扣押的摩托车,电视机等家电至今没给,非法罚款。

1999年7月19日,我依法进京上访,被政府信访办的丁文君押回镇政府,第二天政府和派出所又非法抓押大法学员近40余人,派出所所长姜玉明、农机站站长李苏亮,还有其他单位的人员轮流看押,让我们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如果合眼就用小条抽,用脚踢,姜玉明逼迫我们蹲马扎,长达一个小时(数次)当时的天气太热,我们男女大法学员被关押在一起,给一个便桶,大小便在屋里,浑身被汗水湿透,关押三天三夜,被逼写“保证书”才放人。

1999年9月,我依法再次进京上访,被恶人丁文君从旺城火车站非法押到派出所,第二天派出所的吕永岩狠命的抽打我的脸,穿着皮鞋踢我的后身,抓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强迫我坐在水泥地上伸直双腿,双手够着脚尖,一旦双腿伸不直,吕永岩就狠命的踩我的膝盖。派出所的林付平强行将我口袋里的近500元钱诈走,说是车费,林付平和吕永岩把我的丈夫强行押到派出所关押了1天1夜,被逼交纳了1000元钱才放人,却不给任何收据。

1999年12月,我再次依法进京上访,用我修炼法轮功的亲身体会,向政府说明中央对“法轮功”所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在北京我被警察非法押到青岛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被非法搜身后,又被押回镇政府,在镇政府我们遭到非人的折磨,政府工作人员潘X用脚狠毒的踢我们,强迫我们整天提着裤子站着,不准上厕所,吕永岩抓着我的头发拳打脚踢,并恶狠的对我说:“你还去不去北京上访”?

在镇政府由于我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又被牟春阳押到镇政府继续关押,当时是12月的下旬,天气非常的寒冷,关押在镇政府的当天晚上八、九点钟,政府的不法工作人员王永瑞强迫我光着脚蹲在雪地里,将雪埋到我的脚脖子处,双手插到雪地里长达40分钟,到了半夜12点以后,司法所潘X又强行逼我光着脚蹲在雪地里,双手插到雪地里长达一个多小时,当时手脚冻得失去了知觉,在镇政府折磨了4、5天后,镇长李书廷对我说你进京上访,市政府花费了人力、物力、根据上级的指示,罚款5000元,当时我没有那么多的钱,被逼无奈,只好把家里的摩托车抵押了3000元,压在镇政府至今,又借了部分钱才凑齐这5000元钱,并被逼迫写了“保证书”。

2000年12月8日晚上9点钟,镇政府司法助理牟春阳、潘X、任书记等四、五个非法翻墙而入我家,把我强行押到派出所,牟春阳抄了我的家,将我家的电视机、电风扇、棉被(至今没给)抢走,当晚10点多钟,在派出所刚刚起床的张发仁(现已遭报应)气势汹汹的拿起了椅子腿朝我脸上狠命的打了十多下,当晚我只觉得眼前发黑,视物不清,天旋地旋整个脸变形。第二天又把我押到镇农机站关押,当天晚上牟春阳和王进功特意将屋外泼上水,强行让我们光着脚坐在地上,裤子湿透了,当时是腊月的天气,非常的寒冷,时间不长,脚和腿冻的疼痛难忍,那个滋味实在无法用语言表达,派出所的林付平用电棍电我的脸和身上,电的我满地滚。我们被打得浑身是伤,又吃不饱饭,身体极度的虚弱,干活浑身无力,只得吃街上的雪充饥。

一天晚上,牟春阳逼我丈夫于海波回家拿钱,东凑西凑只凑够1000元,晚上牟春阳、小潘和派出所的宋可林、李尧国、吕永岩、张军强、交X、孙X等人拿着人民的血汗钱,花天酒地,个个喝得醉醺醺的,他们为了钱,完全失去了人性,凶恶的对我们拳打脚踢,学员的头发被他们拽的一撮撮的往下掉,他们将我们个个打倒在地,抓起来再打倒,一直殴打到半夜11点钟,为了非法罚款达到他们的目的,牟春阳和派出所的人员对大法学员加重了迫害,他们每天轮流打,特别晚上用尽了最毒辣的手段。有我的亲眼所见,派出所张军强用烧红的煤钩烙大法学员张金发的前额,烙的肉吱吱的响,冒出了一股肉焦味,烙印很深,当时在场的大法学员心如刀绞,眼泪不停的往下流,随后张军强又把他捆起来用煤锨狠毒的打。流氓牟春阳、潘X将女大法学员叫到外屋强行让她脱下下衣,用烧红的火钩触她的外阴,正好一位行走的大哥看见了大声吼叫:“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还是人吗?”在他的正义之下大法学员脱险,由于潘X的卑鄙手段没得逞,又将这位女大法学员的上衣脱下,狠毒的打她的前胸。张军强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被我拒绝后,变本加厉的对我殴打,他用煤锨打我的脸和后身,逼我说不炼“法轮功”了,再次被我拒绝,张军强恼羞成怒,将我绑在屋外的拖拉机上冻了一个小时,然后将我拉进屋又逼我不炼了,我就是不说,张军强拿起火钩朝我的腿打。

各位基层干部、教师、学生、公民及执法人员,今天我写出此文目的是让你们明辨假象与谎言,了解法轮功真相。你们今天的所做所为关系到你们的未来。真心希望你们为了自己的未来,了解法轮功真相,从而作出正确的选择。

请记住“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衷心希望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珍惜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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