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刘君被吉林市二道乡派出所、辽源劳教所酷刑折磨(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2月11日】2002年1月28日晚8时,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派出所、乡610恶徒,在我回家的路上,距我家100多米远的地方将我劫持到派出所。恶警指导员李建平、许振峰、辛德臣都是凶手。他们将我强行扣在老虎凳上,吊扣我的双臂,把我穿的羽绒服帽子拽下后,套在我的头部,用手把帽子勒紧,用这种方式窒息我,再用重物猛击我头部,2分钟就把我折磨昏死过去。(演示图1)那种痛苦是无法形容的,他们非常阴险狠毒,虽然表面上没有任何伤痕,但给人造成的精神与肉体上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清楚的知道从生到死的那种痛苦过程。当我醒来时,双手腕被手铐子卡的青紫色,有两道血沟往出渗血。至今一干重活,就麻、失去知觉。恶警告诉我们:江××告诉的,打死算自杀。(以下照片为根据当事人描述,由法轮功学员重组的当时迫害的情景。)


演示图1

2001年5月,在吉林省辽源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我被强制出工,挖地缆线沟。在辽宁省昌图县、新沙河挖沟时,劳教所恶警利用刑事犯张××用铁锹砍我,当时我被连砍4锹,第二锹就将我砍倒。我的左腿关节处被砍骨折,我的裤子被砍到身体长脓包的烂肉里去,我失去了知觉、昏过去。当时在场的人有的犯人被这种非人狠毒的毒打吓得闭上了眼睛不敢看,有的求他们不要打了,有的流下了泪水。恶警、恶人们的目地就是要逼我放弃修炼大法,并威胁我说打死就地埋沟里,劳教所有死亡指标,上边让干的。(演示图2、3、4)



演示图2
高精度图片
演示图3
高精度图片
演示图4

我的左眼,我的头被打成重伤,至今留下后遗症。(演示图5)

高精度图片
演示图5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