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污泥而不染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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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11日】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整个社会风气的败坏,国内新闻界也是世风日下,一个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有偿新闻的泛滥。越来越多的单位为了利用媒体宣传自己,主动给记者送钱送礼,想方设法拉关系;与此同时,写稿权、发稿权则成了记者手中为自己牟利的工具。对于送上门来的红包礼品,他们中鲜有不心安理得笑纳的,主动索要者也大有人在。新闻界同行们碰到一起,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就是谁的油水多。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与新闻界打交道,深知在这种社会风气下,能出污泥而不染者,简直是凤毛麟角。我个人知道的唯一一个例外是一位大法弟子。

那还是在1997年的春节吧,在我们常州举办了一次心得交流会,有将近十个人发言,其中有一个人的发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个人是南京新华日报的一位记者,叫陆小伟,他发言的主要内容是讲自己学了大法后,怎样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在本职工作中去名利之心的。

据他介绍,他是从事经济报道的记者,平时主要跟工商企业打交道。1992年,有一次他去一家企业采访,采访结束后,这家企业派车送他回程,临别时,企业的宣传科长紧紧握住他的手,他当时就觉得那人的手掌中夹着什么东西。但直等那人走后,他才把自己的手掌伸开来,一看,里面原来是两张百元大钞。这是别人第一次给他送红包,也是他第一次收别人的红包。当时觉得心里很别扭,感觉不大对。这以后,这样的事渐渐多了起来,到后来更是变成了家常便饭。见同行都好这个,他自己的心态也慢慢起了变化,从一开始的心不安开始变得心安理得,最后也有点热衷起来。有时参加一个什么活动,别人没给自己送东西,甚至还会怪对方小气。

学了大法后,他明白要做一个真正的修炼者就必须放下贪利之心,红包也好礼品也好,都不是自己应有的劳动所得,而属于不正常的灰色收入,作为一个修炼者是不应该要的。不过,这个理虽然一下就明白了,但真要做起来却感到很难。当时,他给自己定下的准则是,不主动去想去要,别人给自己的还是照常收下,反正不是自己主动要的。

随着修炼的深入,他渐渐觉得仅仅这样做,贪利之心其实还是没有真正放下。于是,他对便于拒收的红包当面拒收,实在不便当面拒收的,收下后就交到“希望工程”。再后来,他觉得光这样做还是不够的,那些礼品也是不该收的呀。可许多时候,被采访单位送礼时都是当着大家的面一起送的,你学大法不要,别人不学大法想要,你当着同行拒收,别人就很尴尬;收下吧,礼品又不是钱,没法交到“希望工程”去。怎么办呢?他决定便于拒收的就当面拒收,不便当面拒收的,先收下再将它们折算成相等的钱款后交到“希望工程”去。

这位学大法的记者介绍说,有一次,一家名牌西服厂家请他们单位的老总吃饭,也叫了他和另外几个同事,吃完饭后,这家西服厂的老板又叫本厂的裁缝给每个人都量了身材,说是要给每人做一套西服。考虑到当时的特殊情况,他当场没吱声。两个月后的一天,这家西服厂的一个副经理叫他去一趟,去了之后才知道,是西服做好了,要当面给他。当时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于是他就跟这位副经理解释说,他是学大法的,不应该收礼。可不管他怎么解释,那位副经理就是不听,非要他收下这套西服。没办法,再加上考虑到衣服已经做好,别人穿了也不一定合身,他最后只好答应收下,但表示一定要付钱,而且要按原价付,那位副经理当时也答应了。可谁知不久后,当这位副经理把西服的发票交给他时,却只有一百元,只是个象征性的款数。而且,无论他怎么说要把衣价补齐,对方都不肯答应。回到家,他干脆自己掏出五百元,把衣价补齐,交到了“希望工程”。

几年下来,他共交给“希望工程”此类钱款数万元,因此被评为“1996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先进个人”。

上面的事是我根据当时参加心得交流会的记录整理的,是他本人亲口说的,绝对真实。听人说,99年7月法轮功遭迫害后,这位记者仅因为为大法鸣冤就被非法劳教。我想,法轮功让他从一个贪图利益的人变成了一个不断纯净自己的人,这么好的功法却不许他炼,他能不鸣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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