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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大法弟子聂宝利自述被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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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5日】我叫聂宝利,是天津市武清区“津武电子有限公司”职工。更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在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脾气急躁、爱和别人争吵,患有多种疾病:如美尼尔综合症、伤寒、支气管炎、肠炎、后背疼、失眠、眼睛有时看不见东西,走路有时都很困难。每年都要住一次或几次医院,给家庭、单位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每次住院由于花钱多,单位的领导都很着急。1997年我修炼了法轮大法后,不到半年的时间身体一身轻,各种疾病不翼而飞。邻居都说我待人和气了,象变了一个人。法轮大法真正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做好人,做更好的人。

99年7•20日,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忌,利用政府、公安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不让上亿人民修炼法轮功。为了说明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没错,99年11月我依法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询问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可是不容分说,就被绑架,被戴上手铐扔進警车,拉回武清区育才路派出所非法审问。然后被非法送進武清区看守所拘留20天,扣押280元钱才放人。从此以后每到春节、假日育才路警察就到我家,通知说上边有指示,不要出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晚上监视我的行动。

2001年1月17日,我从杨村回老家大王古庄乡看望我父亲,走到大孟庄乡,还没到家我就被武清区刑警队非法绑架。带到武清区刑警队進行非法审讯,一个姓高的恶警把我的双手背到身后戴上手铐,叫我跪下,我说不跪,他就用脚踢,把我按倒在地,用竹竿往我身上抽打。他从我身上拿走200元钱,然后把我送進武清区看守所,非法拘留。

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受江泽民流氓政治集团的毒害,天天诽谤大法,对法轮功学员从精神到身体進行摧残。每天还要强迫劳动。我被关在看守所18号监室,每天给我分3个人的活,由于给的活太多,干不完活恶警就不让睡觉还每天毒打,用鞋底抽嘴巴、用脚狠命的踢我的前胸、两肋,恶人把我的右手小拇指打骨折。犯人还叫嚣炼法轮功就打,说管教让打的。18号的管教警察姓卢,指导员姓张。

我在武清区看守所里被折磨得身体由原来的64公斤降到只剩下40公斤,5个月后,我被武清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个月,送進天津市第一监狱。由于在武清区看守所的非人折磨,我的身体受到了严重伤害,吃不下饭,走路都非常费力。在第一监狱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又转送天津市北大港监狱继续迫害,关押在北大港监狱里,腹部经常疼痛,吃不下饭,走路都非常艰难。监狱看我的生命有危险,怕承担责任,叫我的家人于2001年11月30日把我接回家中。回家后,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

2002年我回家不久,育才路派出所经常到我家進行骚扰,我到哪里他们就跟踪、盯梢到哪里。

2002年9月份,我去石各庄乡林海板厂打工,石各庄乡派出所恶警闯進我的住宅,抄走了我的大法书,并把我非法绑架到派出所進行迫害,用电棒点击我的头部及全身。当时我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他们就用凉水往我的头上浇。事后武清区公安局、610办公室不法人员再一次把我非法送進北大港监狱。

北大港监狱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迫害的手段非常残忍,到北大港监狱后,每天蹲坐10多个小时,我跟他们讲我们炼法轮功没犯法,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为抵制迫害我進行绝食抗议。北大港狱政科把我送到没人知道的地方关押,狱警张示林、狱政科长(姓杨名字不详)他们二人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洗脑转化和迫害的。

我绝食抗议期间,监狱不法人员每天给我灌食,每次灌食6个犯人按着我,灌得我上不来气,昏迷过去,就叫狱医给我扎刑针(就是钢丝),往10个手指扎,见我仍昏迷不醒,就扎脚心,往鼻子上抹氨水,使用各种手段想让我放弃修炼和绝食抗议。唆使犯人刘海军打我、经常用脚踢、四个犯人把我抬起来往地下摔,我的后背骨被他们给摔裂了。狱警张示林和(姓蒙)院长说:“天津市政法委叫我们把你整死。”在非人的折磨下,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心跳每分钟只有40下。监狱怕承担责任,才再一次通知我的家人把我接回了家。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通过学法和炼功,我的身体迅速恢复,没几天就从新溶進证实法和讲清真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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