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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农妇几年来遭受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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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3日】我叫陈国秀,现年51岁,初中文化,农民,家住湖南省祁东县过水坪镇。1997年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经常跑医院也无法治愈的多种疾病,如糖尿病、骨质增生、肩周炎、扁桃体炎、咽喉炎等,修炼法轮功后全都好了。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我家从此遭到过水坪派出所原所长刘卫国(现在祁东县公安局)、过水坪村书记陈连云等恶人多次骚扰、恐吓。

2000年正月,我在和同修集体炼功时,被派出所绑架,他们到我家掠走大量的法轮大法书、一套炼功带、一台价值500元的录放机、一个耳机。主要作恶人员:刘卫国、司机雷明亮和几个恶警,他们当时没出示任何证件。

一次,派出所司机雷明亮监控我家,看到有两位同修在我家拿了两份资料,他当场抢了去,随即叫来刘卫国带领几个恶警赶来追捕同修,并把我和儿子及另外两个同修非法押到派出所,逼我们写保证,我们不写,就把我和陈巧慧送到县拘留所,刘卫国还卑鄙的在我丈夫面前挑拨离间,说是我供出了我儿子,企图煽动我丈夫、儿子仇恨我。

在拘留所关了几天后,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贺峥嵘非法提审我,逼问我资料哪来的,交出当天拿资料的同修,我不说,他就逼我跪下,把手平行伸直,用扫把杆使劲打了很多下,当时把我的手背、手指都打肿了。随后恶警李伟又来逼问,他打我两记很重的耳光。后来贺峥嵘又用“背宝剑”的酷刑折磨了我一下午才把我放回拘留所。这次我被关了一个月,我丈夫花钱买了高档烟送给刘卫国,又出了一千元所谓的押金,交了三百六十元伙食费才放我回家。

我于2000年7月6日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上打坐,被前门恶警非法抓捕。那天来自全国各地有五、六百法轮功学员,恶警们用几台大客车把我们拉到一个苹果园里,坐了一天一夜,没吃没睡。当兵的持真枪实弹,把我们团团围住,两小时换一次岗。第二天我们被押到水泥广场上曝晒后,分别被送到北京附近的几个监狱。我和北方几个同修绝食抗议七天,才被释放。

我于2001年7月18日单身再次进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恶警非法抓捕,送往当地驻京办,他们在搜去我的现金150元时,还嘀咕着“这点钱怎么回家”。我在驻京办被关了四天,7月24日祁东县恶警将我们绑架回祁东县,投入县拘留所。第二天,县公安局政保股王启民对我实施严刑逼供,毒打了一整天,逼问是谁叫我去北京的,他们明知道我们是没有组织的,却故意找借口迫害。他们用一条竹条使劲打我背部、臀部、脚踝骨,又用“背宝剑”的酷刑来折磨我,每隔几分钟就紧一下铐子来增加痛苦,还对我拳打脚踢,口出污言秽语,打得我全身颤抖、汗湿全身。直至我支持不住了,才将我关回拘留所。我的脚肿了一个多月,身上的伤疤,两年后还可见伤痕。

我被关押期间,过水坪派出所、镇政府把我丈夫的东风牌大货车强行开到镇政府,说要交巨款才能放车,几经周折,过水坪司法书记王贵保伪善的从我家诈取5000元现金才放车。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关了3个月,由于婆婆去世,丈夫又花了两千多元钱(所谓押金,伙食费)托人把我接回。回家仅3个月,在12月24日晚,我在家过小年,又被过水坪派出所所长刘卫国带领一帮恶警绑架,它们还抢走一本《转法轮》和同修一份心得体会。我丈夫和两个回家过年的儿子去派出所理论,他们却蛮不讲理还恶语伤人,恐吓我读大学的儿子:“去年就不能给你去读大学”,搞得我家人心惶惶,年都没过成,两个儿子在家伤心痛哭。家人在给我送被子时,拘留所还面都不让见。这次又拘留了我五个月,端午节前才放我,拘留所又乘机敲诈了我丈夫800元伙食费。

2002年的一天,我在家看书,派出所原所长邹长林、现所长周华生碰见了,不由分说的把我的《转法轮》抢去。还有一次,两位同修来给我送经文,镇政府陈某监控,恶人王彩霞用电话举报,派出所所长邹长林、教导员刘旺生到我家搜查,政法委王贵保带领镇政府几个不法之徒追捕,致使同修二人躲了一整天,没吃没喝,晚上才脱险离去。

2003年7月19日,派出所非法抓到同修陈巧慧发传单,他们严刑逼供,硬要她说出传单是从我家拿的,并非法抄了我家的经书、讲法录像光盘、炼功服和真象资料。现在我已被他们逼迫的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由于丈夫一个人在家,今年2月,我家价值几万元的东风大货车被盗,丈夫到派出所报案,他们不管,而他们在抓捕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时却特别“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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