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十月份:四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被证实(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1月2日】(明慧网记者古安如综合报道)根据明慧网资料统计,2004年10月份,共有42例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通过民间渠道被证实。至此,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公然迫害法轮功,至2004年10月31日,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到了1101人。

* 10月份证实42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0人死于2004年,其中4人死于10月份内

被证实的42例迫害致死案例分布于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吉林省6例、河北省5例、黑龙江省4例、辽宁省3例、四川省3例、湖北省3例、重庆市3例、天津市2例、陕西省2例、河南省(2例),北京市、安徽省、广东省、广西省、甘肃省、山西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各1例。

在42例迫害致死案例中,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具有普遍性。法轮功学员普遍遭受到各种形式的毒打、酷刑折磨、洗脑“转化”和经济勒索,经历了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精神病院、洗脑班和当地公安及610机构的强迫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残酷迫害。

许多迫害事实野蛮残酷、触目惊心:陕西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周清田曾被用十指插钢针的恶毒手段摧残;唐山钢铁公司炼焦制气厂大法学员崔凤岐曾被多次绑架,并被游街示众;吉林省通化市铁路职工宋文华曾被恶警用烟头烫体、扒光衣裳毒打;新疆昌吉市法轮功学员麻巨军,不仅被当地610绑架强制洗脑,并被送入精神病医院摧残致全身浮肿,直至被迫害致死……

42例迫害致死案中,[妇女24人,占57%;年龄在50岁以上的老人23人,占55%;]有30位被迫害致死于2004年内,其中4位死于刚刚过去的10月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年龄最长者是广西省桂林68岁的莫家英,年龄最轻者是吉林安图县白河林业局31岁的高中教师肖国兵。

* 逃脱非法劳教后,饱受残酷折磨的陈丽君离世

郑州大法弟子陈丽君,女,今年40岁,曾连续被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次,在劳教所内,陈丽君饱受了各种残酷折磨毒打,包括上绳、毒打陈丽君的胸部、腹部、阴部,往其嘴上抹屎,把用过的卫生巾贴到她的嘴上,往嘴里塞脏抹布等。劳教所的两名队长周小红和任远芳多次指使吸毒犯,对陈丽君進行折磨。


郑州大法弟子陈丽君,于2004年9月29日去世

在陈丽君第二次被非法劳教的过程中,曾有三名吸毒犯以陈丽君未做早操,队长要同她谈话为由,将其单独叫入十八里河二楼的房间内,轮番对陈丽君打耳光,拳打脚踢,毒打她的胸、背部,而后陈丽君连续发烧一个多月。后来在陈丽君的要求到医院检查,医院的检查结果说是肺结核。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任远芳曾逼迫陈丽君同它们一起到陈丽君的家中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家中索要数千元的医疗费用,陈丽君于2004年9月7日在医院里趁机逃了出来。

陈丽君出走后,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和相关人员,害怕自己的恶行被曝光,立刻开始对其秘密搜捕。陈丽君赶到漯河的姨妈家中,不料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已到其亲戚家中搜查过,并威逼利诱陈丽君的亲戚,说他们对陈丽君很好,若见到陈丽君就将其送回,还说要让她回家等。陈丽君的姨妈不肯收留,要陈丽君给劳教所写保证书,并要她回去交给劳教所。陈丽君无处可去,身上又没钱,向别人借了50元钱,找到了曾经认识的同修家中。

陈丽君身高1.65米左右,皮肤白皙,可是刚从劳教所逃出的时候,面色蜡黄,眼窝深陷,肚子鼓胀,瘦得只剩皮包骨头,胳膊比小孩子的胳膊还要细,不能吃肉,走路有时需要搀扶,记忆力差,不认得钱的数目,身体虚弱,思想有些恍惚、恐惧,见到生人就会令她不安。极度虚弱的她于2004年9月29日下午4点多钟去世。

陈丽君去世后,郑州市中原公安分局对其遗体進行拍照,并勘察了陈居住的地点。郑州市中原公安分局、原中原区610、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等,似乎也意欲将陈丽君死亡的责任推卸到曾照顾、看护和接触陈丽君的大法弟子身上,并将涉及到此事的部分大法弟子進行监控。

* 遭惨无人道迫害,李春文身心俱损含冤逝

河北省井陉县秀林镇吴家庄村法轮功学员李春文,男 ,61岁,因坚修法轮大法而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于2004年6月10日不幸离开人世。

99年的7月20日后,遭受无休止的非法审讯、威逼、关押,后来每人被非法罚款200元才肯放人。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于李春文等人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再一次被秀林镇派出所非法抓走,把他关在禁闭室铐在床头,这一铐就是九天。数九寒天,刺骨寒风,只穿单衣又无人身自由铐在屋外或冷冰房。

就是如此的迫害,也没有使春文放弃修炼法轮功。此时的恶警看春文不转化而更加疯狂,手段更加毒辣。到第十天,恶警用车悄悄的把春文拉到了已倒闭无人再用的六陶厂办公室非常隐蔽的二楼上,开始了更惨无人道的迫害。

暴徒们左边一人拿警棍打,右边一人拿电棒电,前后两人拉绳,逼春文跪着两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注:这叫上绳)。六个小伙子残害一个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暴徒用一根细绳拴住老人的双臂肩胛骨,两人使足力气往起拉绳吊人,又两人踩住小腿肚,这样上拽下踩,细绳马上嵌入两肩胛骨肉中,顿时鲜血直流。第一绳上去只是三、五分钟,人就汗水直淌,气喘吁吁,十几分钟后人就上气不接下气。此时,汗也流干了,它们看人也不行了,才放下绳,并逼迫春文喝水,不喝水就用警棍打,电棒电。然后上第二绳、第三绳……直到恶警筋疲力尽才肯罢手。

这样折腾下来,春文身体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满嘴是血,腿不能直立。恶警一看人成这样了,不敢再坚持下去,就把春文扔在了一个满地是炉灰的屋子里。一个警察看到了说:“真狠心,×××没人性。”(他指所长和副所长)。

不法警察就这样一边折磨、一边向炼功人勒索钱,多者一万,少者一千,无钱继续关禁闭。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持续到正月十九。春文等人没有交钱。恶警们就把他们送到仙台山进行强制洗脑转化。在仙台山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忠勇主管,由法院、司法局、各乡镇派出所一干人监督。每天从早到晚强迫他们参加重体力劳动。如此的折磨二十天还嫌不够,秀林镇又把他们接回镇,在铁笼子里非法关押20天,铁笼子平时是关押犯人的地方,里边大小便都有,又脏又臭,不给睡觉的地方,照旧是一天忍饥挨饿。不法人员们一边折磨人,一边逼迫家人交罚款3000元才放人。这样的折磨前后51天,身强力壮的春文被折磨得面黄肌瘦,身体虚弱到了极点。

回家后,县公安、镇政府、派出所,三天两头,不管是夜半三更,还是正午时分,都到家骚扰,不断抓、打、罚,连续不断,致使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惨绝人寰的迫害,使春文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面对历历在目的酷刑折磨、抄家、罚款、监视、儿女亲戚的被牵连,身心再也难以面对。春文被折磨的瘦弱单薄的身躯好像风一吹就要倒似的,气喘难耐、隐隐作痛的五脏,他整天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觉,身软无力,就这样持续到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个跟头栽倒就再也没有醒转过来。

* 修大法重获新生,秦金秀讲真象被迫害惨死

法轮功学员秦金秀,武汉市武钢十五中学退休职工,家住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6街65门10号,在经历了种种遭迫害后,于2004年2月23日在家中去世。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秦金秀,于2004年2月23日在家中去世

1998年下半年,由于糖尿病生命垂危的秦金秀由家人背到白玉山法轮功炼功点炼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秦金秀的糖尿病就痊愈了。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邪恶迫害,她携带病历化验单去北京证实大法。她多次被关押、拘留、抄家,受尽酷刑折磨,并且被开除了老党员的党籍。

秦金秀虽然学法时间不长,但坚修大法从未动摇过。在邪恶的环境下,白玉山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曾一度失去资料来源,于是秦金秀就负责起了资料的工作,即使在后来邪恶非法监控她的时期都不曾间断过资料供应。

2000年3月1日,秦金秀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恶警非法拘捕。非法关押数日后,秦金秀又被押送回武汉,分别被非法关押在青山分局,拘留所(610),遭受各种迫害。被非法关押29天后回家,秦金秀回家后长期受到街道居委会的非法监控、盯梢、蹲坑、跟踪、吊线,还被无理的要求早上到辖区签到,失去了人身自由。

邪恶迫害的五年期间,派出所恶警、白玉山街居委会、保安等恶人还经常上门骚扰并多次绑架、抄家。其中2003年元月,由于秦金秀被人举报提供真象资料,邪恶的610、分局、刑警队多名恶警非法从家中将秦金秀绑架,关押在北湖派出所特制酷刑铁笼里。被绑架的当天,有同修看到白玉山地区下了像棉花朵一样的雪团,真是天神震怒。

在这样寒冷的寒天,恶警竟然让秦金秀赤脚站在铁笼里,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睡觉,不让坐,不让大小便。每三个小时换一班人逼供审讯,造成她身体极度衰弱。恶人有派出所的,有刑警队的,有分局的,有610的,有省厅等头目。数日非人折磨,造成她全身浮肿,不能行走。

秦金秀对所有来的人都面对面讲真象,并且用正念识破了恶人妄图用对指纹来迫害做真象资料同修的阴谋。由于长期赤脚站在铁笼里,秦金秀全身浮肿,四肢不听使唤。在这种情况下,恶警怕出事,加上家属强烈要求放人,恶警只好用车把她送回。回家时,秦金秀生活已不能自理,骨瘦如柴,精神、身体都受到严重伤害,于2004年2月23日在家中去世。

* “没有生命危险决不放人”,宋文华被迫害致无法医治而亡

吉林省通化市铁路职工、大法弟子宋文华于2004年10月被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迫害致死。

2003年5月16日,宋文华到通化县葫芦套乡(通化市郊)讲真象时被坏人举报,被绑架到通化县看守所(快大),关押期间,恶徒采用流氓手段,用烟头烫并把烟头扔进他的内裤里,而且多次被恶警扒光衣裳毒打。

2003年8月8日,宋文华被非法劳教两年,送进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据朝阳沟劳教所可靠消息透露:2004年3月宋文华的身体开始变坏,劳教所已经知道宋文华身体染上肺结核还有其它病,更严重的是,宋文华一侧胸膜80%积水,随时有生命危险。劳教所医生李飞曾说:“如果死了劳教所不负责任。”

2004年6月,家属要求保外就医,劳教所推说上面如何不通过,可到劳教所的上级,又说是劳教所的问题,这样上下推,最后劳教所干脆停止家属接见、停止家属存钱买些营养品补养。司法部张处长说:“不能随便放人,没有生命危险决不放人。”所以身体病弱到如此程度,不给药,不给营养,而且和健康人一样每天干着超负荷的劳动。

后来,宋文华连续10多天39度以上高烧不退,连续4、5天不能吃东西,最后眼睛看不清东西、耳朵失聪,劳教所也没上报,耽误了治疗。家属再次接见时人已不能自理,骨瘦如柴。2004年10月8日(被迫害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劳教所将无法医治的宋文华放回家,第9天(2004年10月17日)晚,宋文华半睁着双眼含冤离开了人世。

* * *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笔血债,每笔血债都是一条绳索,善恶有报,欠债必还,昭昭天理在制约着一切。江氏集团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中所欠下的每一笔血债,都将要偿还,这一天越来越近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