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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警察在执法犯法 我就是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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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19日】我是一位普通的缝纫工人,我的一位同事信仰法轮功。2004年9月14日那天,我亲眼目睹了国家政府的公务员利用职权,绑架这位女同事的恶行。这要不是我亲眼所见,我也决不会相信发生这样的事。

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来抓人的说:快十一了,如果不写四书就送转化班,多么荒唐可笑的一句话。作为国家的公务员竟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光天化日、明目张胆的绑架好人。

以前我也听说过,也看过法轮功的真象传单,炼法轮功的人挨抓受迫害,我一直似信非信,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泱泱的文明大国,宪法有明文规定,上访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所以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不相信的事让我亲眼所见了,我的同事为了不改变自己的信仰放下生死的行为,以及她的大义凛然,深深感动了我和我周围的同事。真得使我大吃一惊,这是真的吗?

他们绑架没有成功,又找了派出所的警察来帮助抓人。我只知道警察是保护地方平安的,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我的这位同事究竟犯了什么法?我只知道她是好人,从不惹是生非,没干过任何坏事,为什么不抓坏人抓好人?只为不写四书,就强行抓她上转化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抓人,难道这就是人民用血汗养肥了的警察吗?多么卑鄙无耻呀!

警察在执法犯法,将来法轮功平反了,我就是见证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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