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榆树市一位大法弟子的修炼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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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3日】我在1996年得法,当我第一次看见《转法轮》时,就感觉身体一动,觉得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从此一遍一遍的看,爱不释手。没得法前,我戴着八、九百度近视镜,患有肠结核、肺心症、甲亢、先天性鼻炎,修炼后这些病全好了。

1999年7.20后,我和几名同修去北京证实法,在天津被抓,然后被送回。我在当地被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后,无条件释放。

1999年11月,我第二次被非法拘留,由于当时正念不强,被邪恶钻了空子,签了“不出去炼功,不上访,不串联”等条件的保证。我被非法关押50多天后,释放回家后又被监视居住。

2000年夏天,我去农村发放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第三次被非法关押,15天后无条件释放。

2000年10月,我与同修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绑架。在北京房山派出所,警察把我戴上手铐,对我拳脚相加,把我打倒在地,几乎失去知觉。然后,它们又用烟头熏我的鼻孔,逼我说出姓名、地址。我由于怕心,说出了地址,被当地公安局接回。榆树市公安局以去北京接人为由向我勒索3500元钱,由于当时家里没有钱,被迫卖掉全家赖以生存的8亩自留地的8年种植权,同时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由于学法不深,被邪恶钻了空子,走了弯路。

16天后我被送回榆树市看守所。醒悟后,我悔恨交加,失声痛哭。在师父的慈悲帮助下,我重新振作起来,坚决跟师父修到底。

2001年夏天,我带上手写的“法轮大法好”不干胶,从家出发,大白天沿路粘贴,一直到老家村子里。我被当地治保主任鲍国喜举报,被非法关進看守所。我想:我没有做错,我不是犯人,我不吃这里的饭。我在看守所绝食、绝水12天。期间有恶人威胁我,要给我灌食。我想:我有师父管,别人说了不算。12天后,我被无条件的释放。

回家后,我没有怨恨举报我的人,想起师父的法:“所以不管你们在任何环境下、任何情况下遇到矛盾的时候,都要抱着一颗善良的心、慈悲的心对待一切问题。你要不能爱你的敌人,你就圆满不了。那么为什么平常的一个人惹你生气的时候你不能原谅他呢?!”(《在澳大利亚法会上的讲法》)我回老家洪法,村里人提醒我:你不要向他(鲍国喜)洪法,他会再举报你。我不以为然,我等车的地点就在他家门口。好长时间过去了,可是车迟迟不到,我悟到:这是师父在点化我,让我去救他。我很坦然的走進他家,向他洪法。他感动的说:“我在你身上看出真善忍了,这都是江泽民让干的!”以后我再去时,他总是笑呵呵的说:“老太太,又来洪法了?”我说:“我就是想让你学法!”

2001年秋,我和两名同修一起去北京证实法。由于我们心态特别纯正,在天安门广场既打出了横幅,又喊出了“还师父清白!”当天去,当天返回。

2002年春,“长春插播”事件后,榆树市邪恶大肆抓捕大法弟子,3名警察闯進我家里,要我佩带的法轮章,我不给。它们就把我抬上警车,拉到公安局。当时里面关了30多名大法弟子,警察让我录口供我不配合。问我炼不炼,我说一炼到底。它们强行给我照相,两个警察按住我的胳膊,一个揪住我的头发,我坚决不配合,伸出舌头,它们没照成。它们把我扔到地上收缴来的大法书上,用脚踢我。不到20分钟,它们把我送回家。而当时关在局里的30多名大法弟子全部被送進看守所。

2002年夏,我洪法时被不明真象的人举报,被榆树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我坚决不“决裂”。前两个月我还写写思想汇报,后来我悟到不应该配合邪恶,我就不再写思想汇报,也不再干活。我看到有的同修在劳教所炼功,心里佩服,但害怕不敢炼。劳教所有的同修邪悟,我就启悟她们的正念,让她们意识到自己是邪悟。后来她们不少人醒悟过来,写了严正声明。回家后,我得知我女儿李淑花被榆树市公安局迫害致死。当时我心里很难过,同时又为自己能有这样的女儿而感到骄傲,因为她没有背叛大法,没有出卖同修。

师父新经文《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中说:“人心太重的大法弟子啊,我领你们走的是神的路,而有些学员就是固守着人的观念。”当时我认为我不是人心太重的弟子。经过与同修切磋,忽然我悟到自己有一颗隐藏很深的心,那就是自满之心,还有怕心,再往下深挖,那就是私心。我发现自己以前无论做了多少正法的事,都是站在“私”字上,心里不够纯净。认识到自己的执著后,我发现610、公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的执著心。我悟到无论是学法,还是发正念、讲真象都应该抱着一颗纯净之心,保持头脑清醒,用神圣的心做神圣的事。

以上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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