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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水县大法弟子邓辉再次被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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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3日】云南建水县大法弟子邓辉,2001年在昆明某洗脚城打工期间,因看《转法轮》被恶人告发后,遭昆明盘龙国安大队恶警绑架,非法抄家后,以家中抄出大法书籍及大法资料为由,被非法劳教两年,其妻子伟纪仙也受株连被非法劳教一年。

2004年4月邓辉被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延期关押8个月,释放后又被建水县610强迫回到原籍建水县叉科乡阻塘子村非法监控务农,在此期间县610和当地乡派出所经常骚扰邓辉,并规定他不得离开住地和定期向610汇报等无理要求。

7月份邓辉将所得到的一张《风雨天地行》的光碟送给本乡党委书记,本来希望他能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停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他却辜负了邓辉的一片善心,将光碟上交610。

7月13日,县610、公安局政保大队、叉科乡派出所、乡党委书记等20多名非法人员闯到邓辉家抄家,抄走了《转法轮》和李洪志师父的经文,建水县公安局不法分子又以此到昆明非法传讯其妻子,追查邓辉的经文来源。

7月26日在县610指挥下,10多名不法分子再次闯到邓辉家中将其绑架到县洗脑班。由于邓辉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不妥协,三天后被放回。

9月17日在全省610的统一部署下,建水县610又将邓辉绑架,并以“家中抄出大法书籍,送乡党委书记一张光碟”的罪名,直接送禄丰县大平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我们正告建水县610、公安及一切不法分子,2000年你们将大法弟子孔庆黄(临安镇副镇长)迫害致死,将其妻子逼得离家出走后又遭到绑架、关押,逼迫众多大法弟子進洗脑班,随意抄家、抓人,你们已严重的侵犯了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犯下了迫害大法弟子大罪。

现在江××的处境你们应该清楚,其在海外已被多个国家送上了法庭,不久的将来,大陆民众一定也会将江氏集团送上历史的审判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的唯一选择是:立即停止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行恶,否则助纣为虐,必遭报应。

云南省建水县610办公室电话:0873-7668610
云南省建水县610主任:李新华:13987335819
云南省建水县610工作人员:李国玉:0873-6727287
             刘玉芝:0873-6727280
云南省建水县国保大队队长:彭连誉:1390873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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