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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轮功学员熊伟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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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26日】在经历了两年劳教折磨和九个月的在家被监视的生活之后,2004年9月28日,熊伟到达德国法兰克福(Frankfurt)机场,重新回到了德国,一个可以自由修炼法轮功的国度。

熊伟,1970年出生,父亲是博士,退休前是总工程师,从80年代初就开始和德国人共同工作,母亲是儿科医生。熊伟1993年开始在柏林工业大学学习经济工程,并在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熊伟表示:“从小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所以一直寻求一种健康之道,但由于体力不支,不能从事剧烈的体育运动,所以就对气功很感兴趣。刚一炼法轮功,就不再失眠,头疼,胃疼也不翼而飞。随着我读书,我知道修炼法轮功要按照“真善忍”去做,我也想成为那么好的人,所以我就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0年起,熊伟在德国公司 Buderus总部Wetzlar和北京办事处工作,2002年1月5日因散发法轮功真象的传单在北京街头被捕,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国际人权机构、德国及以色列法轮功学员以及德国政府官员共同努力下,于2004年1月4日获得释放,并于2004年9月28日到达德国法兰克福(Frankfurt) 。

以下为熊伟自述在中国遭受迫害的经历,特别是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一、在北京发传单遭警察当街绑架

1999年7月法轮功在中国被禁止并遭到镇压,那时我还在德国柏林。当时我父母亲从国内给我寄来了厚厚的一叠简报,都是当时官方媒体针对法轮功所做的宣传,因为这些宣传,他们很为我担心。为对自己负责任,我想我应该非常独立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我把门窗紧闭,电话线拔掉,认认真真的回忆了一下,我炼法轮功以来都干了什么:我读过书,有时自己在家里读,有时和其他炼功人一起读;我炼过功,有时一个人在家里炼,有时周末和大家在柏林Tiergarten的公园里炼;我还和其他学员谈过心得体会,有时是打电话,有时是在心得交流会上。所以我判断,官方媒体所做的宣传都不符合事实,我决心继续修炼下去。

2000年8月我回到中国,并在德国公司Buderus工作。我的一位同事,一年轻的工程师,告诉我:国内镇压法轮功非常严厉,警察在大街上随意就搜查行人的包,一旦发现法轮功书籍或其他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马上就将人抓走,塞到等候在一旁的警车上,吓得很多人不敢上街,“简直就象第二次文化大革命”。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在黄金时间段电视上播放的都是诋毁法轮功的谣言和谎言,人们想看电视剧都看不到。

为了能让政府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许多法轮功学员去上访,但是在信访局门口,不等我们说一句话,就被警察抓走,扔到警车上,然后由各个省派人非法把各地的学员带回原地劳教、判刑。我在无处可去的情况下,才开始了向世人发传单,希望通过这个方法让中国的老百姓有机会知道对法轮功迫害的真实情况以及法轮功是什么。

2002年1月5日下午2点半,我在北京市海淀区发传单,被三个便衣跟踪,在人来人往的过街天桥上,他们没有向我出示任何法律文件,通过暴力手段,强行把我塞到出租车里,劫持到派出所。我在那里看到这3个便衣登记签字,记录是他们抓的我这个法轮功学员。

在派出所里,我被关在一个非常小的笼子里,只能紧贴着笼子保持站立姿势,大约有六个小时,期间没吃没喝,不能上厕所,当天夜里大约12点,我被劫持到了海淀分局看守所。

二、海淀分局看守所执法犯法

我在海淀分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两个月,以下是我在里面的一些经历:

1、住:我被非法关在一筒十号,这里最多曾经关过23人,所有人的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一个大约十五平米的房间里。室内只有一个很长的木板,白天在上面坐着,晚上睡觉用。木板被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人是头对头睡,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人是脚对脚睡,由于地方太小,人太多,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人只能把腿交叉着睡,我记得很多时候对面伸过来的脚已经超过了我的膝盖。

2、吃:每天只有两顿饭,馒头和盐水熬白菜(白菜游泳),菜汤里有过老鼠屎,虫子,黑的,白的,软的,硬的,几条腿的虫子都有,每周有两次芹菜,但都非常咸,几乎每次都能在菜里找到捆芹菜的草绳子。

3、日常生活状况:刚進去的人没有牙刷,没有卫生纸,只有一个公共的牙刷给新進来的人,这把公共牙刷被无数人使用过。卫生纸只能向别人借,也没有洗发的香波,只能用洗涤灵。

厕所是完全公开暴露的,想洗澡的话只能自己用盆接水,在便池上冲洗,在便池的正上方,就有一个监控的摄像机。整个房间都在监视之下。

4、执法违法方面:按照法律规定看守所最多只能关押我三十天,但实际上他们关了我两个多月。

我在看守所的两个月期间,有大约十四天被带到看守所外的洗脑转化班,当我被警察再带回拘留所的时候,海淀分局国保处的小队长朱峰,没有按照规定把我的手表,围巾和钱包存在登记处,而是声称替我保存。后来当我的家人问他要回我的东西时,就看到我的手表正在他的手腕上。

我于2002年1月5日被绑架,1月8日我父母家被非法抄家,我的在父母家的房间里的所有物品被不同警察搜寻了七遍,其中一个警察找到了一塑料袋的外国硬币,那是我哥哥很多年前出国时积攒的各个国家的硬币。当时我妈妈看到这个警察拿着钱袋子往外走,就问他:“这个(硬币)和法轮功有关系吗?”这时旁边的一个警察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拿钱袋子的警察,这个警察就把钱袋子重重的砸到我家的饭桌上了。当时他们还搜出了我父亲染发用的塑料透明手套,并且拍照作为我的“罪证”,当时我父母亲在旁边一再说明我从来没用过这个,但他们根本不听。

5、强制洗脑转化:我在被非法拘留的两个月期间,有大约十四天被劫持到拘留所外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一共有12个人看着我,有五个所谓的“帮教”,两个保安,其余全是警察,他们三班倒,不许我睡觉,不许我坐,不许我站,强迫我低头抱首蹲着。当时我来例假,他们不允许我拿出卫生巾,不允许我上厕所,不允许我喝水,血都湿透了裤子,他们还大骂我弄脏了这个地方。

五个帮凶一刻不停的对我重复那些谎言。当我不听、不信,也不接受体罚的时候,他们一拥而上,对我拳打脚踢。最终我尽力抗议这种非人的折磨,在隔壁的海淀分局国保处小队长朱峰等人马上就过来,朱峰诬蔑说我是“抗拒法律,继续犯罪”。后来警察把我带到隔壁的房间,至少有四个警察在那儿,其中一个女警察。我再次拒绝洗脑转化,并且在纸上写下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宁可死都不转化!”

马上一个叫杜崇的年轻警察就把我揪到墙角,按着我的脖子,强迫我“飞着”:站立的姿势,额头挨着膝盖,后背贴着墙,手臂上扬,直到手接触到墙壁。当我挣脱并拒绝接受体罚时,恶警杜崇开始打我,同时朱峰在一旁大声咆哮谩骂,其中有两句是,“你要不写,我就把你的手指一根一根撅断!”“我一壶开水浇下去不把你烫熟了!”

当他们把我从外面的洗脑班带回拘留所时,我大病9天,发烧,头疼,腹泻,强烈的咳嗽,每次睡觉前都要咳大约一个小时。

三、鬼门关──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

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被称为“鬼门关”,我们到的第一天几乎蹲了一整天,后来腿完全麻木,膝盖以上的部位都失去知觉。这里按规定应该让劳教人员学习在劳教所里的各种规范,但事实上,只有在上级来检查之前,才让我们在完成一天的工作任务之后,晚上九、十点钟才开始学那些规范。上级来检查的当天,我们不许干活,也不许上厕所,直到上级领导离开。

平时不法人员安排了非常繁重的体力劳动,包筷子,当时是要求每个人每天完成六千双。有一次要加班,我们班是最早完成当天的劳动任务的,干完活没有洗手,刷牙,上厕所,立刻上床睡觉,这是正好是夜里12点整。有的班里年龄大的多一些,俗称“老太太班”,干到夜里2点多钟都没干完。

每天从早饭后立刻开始干,中间只被允许喝一次水,因为人多水少,每次我只够喝两口。午饭后立即开始干活,没有休息,下午4点钟左右是最累的时候,忍着渴,憋着尿,手上飞快的干,晚上收工后警察还要全面的搜监,搜身,被褥全部翻开,床板掀起来,天天如此。

从调遣处开始,我就察觉到警察对我和对其他人不一样,她们和我说话表情都比较“和蔼”,可一转过脸去对待其他法轮功学员狂吼乱叫,随意的谩骂和惩罚,这使我开始认识到一定有国外的呼吁和营救,所以警察才在我面前这样的演戏。

事实上,她们对待我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实质是一样的,只是迫害的方式更加隐蔽和狡猾。比如说,在每个班级中,都是一个接一个的人轮流去把成品筷子一箱一箱的抱到一层,然后把50斤一包的生筷子扛到三楼,而在我们班中,只有我被命令去干这个活。有一次我曾经计算过,每天4─7次装卸的任务,每次要上下楼跑4─6趟,那么一天负重少则几百斤,多则上千斤,例假期间依旧如此。警察就是想使用这种手段摧毁我修炼的意志。

我知道,在我之前和在我之后于调遣处受到过“绑大板”(手脚被分别扯向床的四角)的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她们普遍都被绑了20多天。在调遣处还有一个被警察侮辱为“小疯子”的法轮功学员,叫李远东,20岁左右,她到调遣处的第一天,因为呼喊了“法轮大法好!”被大队长王超(音)带着八名吸毒类劳教人员和两名其他罪错的劳教人员,团团围在一个单独的房间,在恶警王超的唆使和命令下,八个吸毒类劳教人员把她的衣服全部扒光,把袜子和内裤塞到她嘴里,对她拳打脚踢,尤其用很硬的塑料底的步鞋猛踢她的下身,另外两个劳教人员都看吓呆了。这次毒打之后,李远东在床上躺了20多天。我看见她时,她行动迟缓,对外界没有任何反应,不会答话。她和我是同一天,即2002年4月18日下女子劳教所的。

还有一位60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叫薛宝玲,北京市房山区人,因为拒绝洗脑转化,被三个警察毒打,其中两个站在她体侧,按住她的肩,把她的胳膊向后扭,同时踩住她的脚,另一个警察脱下皮鞋,对着她的肩,颈猛打,使得她在调遣处期间和在劳教所的头两个月左右,挺不起胸,抬不起头,脖子不能转动。

在调遣处,警察主要是利用吸毒类劳教人员来监视法轮功学员,不允许我们互相之间说一句话,甚至是生活中很小的一个请求或问话,比如“能把杯子递给我吗?”每天随时随地都能听到警察和吸毒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怒吼和叱骂。

四、北京市女子劳教所──人间地狱

北京市女子劳教所位于大兴区天堂河。劳教所对于法轮功学员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洗脑。2002年4月18日,一共有100人从调遣处下劳教所。到劳教所的第一天,在我们被迫蹲了很长时间之后,还把我们拖到操场上强迫练习军姿,并且在训练我们正步行進的分解动作时,借训练的名义,强制让我们保持单腿站立的姿势,一旦我们身体摇晃或者坚持不住,放下悬空的那一只脚,警察就训斥,威胁和惩罚。晚饭只有馒头咸菜,晚上不允许我们睡觉,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一个警察和两个帮教包围着,被强制转化。

第二天一早,警察把我和同一批来的法轮功学员薛宝玲,张力前,徐寅秋,赵国敏,张翠华等人带到了晾衣房并体罚我们,在场的恶警有杜敬彬,宋丽丽,霍秀云,高燕飞等。首先是强迫我们做500个蹲起,我们都无法达到警察的要求,都只做了100个,做到70─80个时,大腿象被火烧一样疼。接着警察又强迫不同的学员做“推小车”(前面的人双手撑地,后面的人抬着她的两条腿向前推進),仰卧起坐,俯卧撑,单腿独立等。下午又强迫学员去挖沟。

一天下来,有的学员屁股上都磨出了大血泡,所有人都不能够正常的走路,要上台阶的时候都得身体倾向另一侧,用全身的劲儿把腿拖上去;每次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叹气,因为得用肩和全身的力气把小臂挪上桌面;最难受的是上厕所,双腿极其酸痛,根本没有一点力气蹲下或站起,必须用双手抓住两边的低矮的挡板,慢慢把身体放下去,上完厕所再抓住前面的低矮的挡板,用力把全身拖起来。有的时候我们互相拉对方一把,吸毒类的劳教人员就站在旁边监视我们有没有和对方说一句话,经常无理谩骂。

我亲眼看到张力前因为拒绝转化被关在9班对面的单间(俗称10班),由吸毒劳教人员和帮教日夜轮流监视她,她被强迫蹲着不让睡觉,长达30-40天,一直不让她洗头洗澡,几天才让她上一次厕所,使她多次拉尿在裤子里。为了减轻蹲着时腿上的巨痛,她握拳撑住地板,以至于手背上关节处的皮肤全都是紫黑色的。当时的一位吸毒劳教人员叫黄萍的,警察已经知道她是同性恋(她不久后就因此受到警告处分。但2003年1月,由劳教所的吸毒劳教人员大队调到我们大队几个人,她们得意的告诉我们,黄萍受到警告处分后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送到集训队,而是直接送入她们队),还故意让她在夜里去看着张力前,结果黄萍就对张力前有过性骚扰。

一天上午,张力前被带到晾衣房,我们在外面听到了两声惨叫,当时警察和吸毒类劳教人员马上对我们進行紧急戒严,不许我们出房间,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时一个帮教叫李艳凤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小学老师,在北京飞机场附近),飞起一脚踢在张力前的右肋骨处,张疼得叫出了声,李艳凤就出主意要用毛巾把张的嘴堵上,手捆上再打她,张听到后出于恐惧又叫了第二声。后来警察又曾经两次把张带到“团聚楼”(是一栋与外界封闭的独立的小楼,警察经常在这里残酷的折磨法轮功学员)继续折磨她。还有她劳教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每天三顿吃的都是窝头咸菜,即便如此,看管她的吸毒劳教人员还克扣她的咸菜。2003年8月上旬,张力前的劳教期限到了,但是就在她到期的前一天夜里,劳教所的恶警伙同610办公室的人,把她劫持走了,以后就下落不明。

张亦洁,50岁左右,原外贸部副处长,大学毕业,其丈夫曾为中国驻东欧的外交官,有一儿一女均成年,并上了大学,她在家里原本就是贤妻良母。从2000年入劳教所后拒绝放弃修炼,始终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了以焦学先、槐春红为首的恶警的残酷迫害,不让睡觉,毒打,电刑是家常便饭,多少天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除监视她的人之外的任何人和她接触,可这都改变不了她,最后警察自己也不得不说,“拿她没招了。”我亲眼看到她每天只有夜里两点钟以后才能睡觉,连上厕所都有固定的吸毒劳教人员跟着监视。我看到她时,她已经面部表情忧郁,目光呆滞,语言表达能力退化,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极度抑郁,但是她身材苗条匀称,从背影看就象18─19岁的,脸部皮肤细腻光亮,没有一点皱纹,就象20岁左右的人一样。在她的劳教期到期前两个月,警察对她延期,并送集训队加重迫害。2003年秋末冬初,我曾远远的看到过一次,她的背已经驼得很厉害了,勾着身子走路,面部表情完全麻木,两只眼睛完全不能聚焦在一点上,远看就象60多岁的小老太太似的。现在她依旧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被无限期的延期。

郎东月,北京市延庆区农民,她从小患有全身的癣病和哮喘,几十年多方求医都无效。如果有一天能躺着睡十分钟的安稳觉都觉得特别幸福,任何农活和家务都不能干,炼功后,全身的病痛在极短的时间里都消失了,没花一分钱。当中国政府开始镇压法轮功时她去上访,想讲出她的亲身经历,在拘留所的时候,警察不仅不听她的申述,还把她吊在篮球架上,用电棍电击她的脚底长达一个半小时。警察说,死刑犯最多才能坚持一个小时。在劳教所里警察唆使十来个吸毒劳教人员,其中就有同性恋者,她们把她围堵在10班多次毒打,甚至是性侵犯。后来还不给她饭吃,不让她睡觉,不许坐着,只许站着。她被折磨得极其疲劳,站着站着就能失去知觉“咕咚”一声栽倒在地。警察就唆使吸毒类劳教人员把她拖起来狂吼乱骂,拳打脚踢。一天早上,恶警霍秀云在一上班就到关她的单间里辱骂她并打了她耳光,一出门就踩了一个钉子,瘸了4─5天,从此以后她随时随地只要一听到郎东月的名字就都表情狰狞,目光凶狠,一副恨之入骨的样子。郎东月劳教期满前不久,被延期送集训队,并被无限期的延长劳教期。

2002年由于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的大部分法轮功学员都支持或参与了写《严正声明》的集体行动,震动了整个劳教局。劳教局派教育处处长徐凯旋(男,他曾亲口对我们讲,政府每年为法轮功投入上亿元 )到我们队蹲点。

刘芳芳,出身于老干部家庭,医生,由于不写声明,被恶警们带离三队,关在大部分是吸毒劳教人员的6队。我只听说:不许她睡觉,强迫她站着不许动。为了更恶毒的折磨她,在她身边放了许多盆水,这样当她极其困倦站不住时就会栽倒,砸翻水盆,警察就让她穿着湿衣服站着,6天6夜,后来她又被延长劳教期6个月至2003年10月4日。

2003年我们队的绝大部分的法轮功学员又自发的写了《严正声明》,再次震动了整个劳教局。这一次警察把所有写过声明的法轮功学员分成四批,残酷折磨。第四批的学员就三个人:刘芳芳,张淑蕊和我。当把我们都隔离在单间时(2003年8月中旬),我在9班,刘芳芳在10班,我看到她被堵在墙角,坐在儿童用的硬塑料椅上,整日整夜必须听警察和帮教说话,不许睡觉。2003年8月下旬被秘密送到集训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文书宣布是什么原因,至今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陈立芳,30岁左右,由于拒绝转化,被警察强迫站在墙角面壁连续30多天,不许走动,导致她神智不清,有时她在站着睡觉的过程中,手会有自发动作,警察就以此为借口,诋毁法轮功。有一次警察唆使吸毒劳教人员毒打她,使她从腰部到大腿大面积紫黑色淤血。一天夜里,恶警槐春红因陈立芳过于疲劳,不能去听帮教说的话,就把她拖到洗衣房,命令吸毒类劳教人员泼了她20多盆冷水,她冻得浑身发抖。她解教前两个月被恶警靳某亲自送到集训队受尽迫害,靳某因此获得了警衔的提升。

五、软刀子杀人不见血

由于国际社会强大的压力,警察对我的迫害采取了既残酷又狡诈的方式,真是软刀子杀人不见血。

2003年6月中旬,在SARS期间由于很多人停滞在拘留所中,所以要求劳教所腾出空床位给这些人。所以劳教所决定在2004年1月底解教的劳教人员,都给她们办理减期提前解教。但劳教所提出的解教条件第一条就是要求洗脑转化,放弃炼功。当时恶警焦学先宣布自己觉得符合条件的可自己提出申请减期,并点了我的名,要求我“自愿”的提出申请,被我拒绝后,再三找其他警察和帮教黄玲(女,30出头,大学老师,机械专业)劝说我申请减期。如果我愿意提出申请,我就可以提前半年即2003年7月上旬就可以重获自由。但我不愿意放弃修炼,所以坚决拒绝申请减期。刘芳芳也拒绝申请减期。恶警焦学先等人觉得在整个劳教所的警察和上级面前非常丢脸,所以对我们恨之入骨。

恶警焦学先马上就安排我去种地,干很重的体力劳动。我曾经计算过,每天早起我要去下地干活,有时甚至是天不亮就单独叫我起床,干完活回来吃早饭,时间有时都到8─9点钟。吃完早饭接着下地干活,中午吃午饭和午休,下午午休后还是要继续下地干活,晚饭后还要出工1─2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我躺在床上,由于过度劳累,双腿从膝盖以上的部位往上又疼又沉,象块大石头,当我想侧过身来躺着的时候,都拖不动两条腿。

还有一次,我在用小推车把收获来的蔬菜往食堂送的过程中,被小车的支架碰伤了足跟腱,当时就涌出鲜血,马上脚不能够走路着地,监视我干活的警察全都看在眼中,但什么也没说没做,当时在食堂干活的其它队的一个劳教人员看不下去,给了我一片创可贴,后来我瘸着走了6天才完全长好。在这6天期间每天都遇到监视我在田里干活的警察聂某,每次她都虚伪的满面笑容的跟我说:“我真想带你去医务室看看,可就是忙啊。”6天期间没有任何一个警察问过我的伤,并做过什么。

我有一次曾经计算过,那一天从早上到上午我收获并运送了700斤左右的蔬菜,当天的晚饭后,全队40人出工,一共才收获了1400斤左右的蔬菜。它们就是通过这种既凶狠又隐蔽的方式迫害我 。

我们所种出的蔬菜不仅供给劳教人员食堂,还供给警察食堂,而且还卖到外面市场上去。仅2003年的冬季大白菜,全劳教所就要求出10万斤,我们队被要求出3万斤。当时全劳教所的劳教人员仅400─500百人左右。

2003年8月12日,我父亲按照接见信前来探视我,在此之前我已经被关入单间。当时6─8个警察把我团团围住,其中有女所所长朱晓丽和三大队大队长焦学先,另一个警察肩扛摄象机拍摄我和我父亲见面的全部过程。在这一切面前,我对父亲说,我炼功之后身体怎么好了,我们是发自真心想做好人,对社会对个人都是好的。我们平和的申述自己所受的不公并不违法,相反从拘留所到劳教所我亲眼目睹了大量警察怎样执法违法的。由于德国和以色列及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许多成功的营救行动,警察既在表面上装出和蔼的样子,又在实际中对我重点监视。最突出的表现在接见的这半个小时里,警察干脆从头到尾就站在我和父亲身边,或者甚至坐在我们对面目不转睛的盯着我们。

我们大队的主要劳动是织毛衣。每个班每个人都有定额。由于眼睛长时间盯在毛衣上,极度疲劳,每天午饭时和晚饭时抬眼看到对面的人五官都有重影。所有我们织的毛衣,手套,围巾都是出口用的,但是这上面都没有北京市女子劳教所的任何标记。每一个大队都有一个主要队长负责生产,我们队的叫霍秀云。劳教所有一位副所长负责生产。每个大队每年都有多少万元的定额。有加班时,我们必须熬夜,早起和不午休,听一位在新安劳教所呆过的学员讲,有一次警察逼着她们织了一通宵,第二天没让休息继续干。当时值班的一个大学刚毕业新来工作的警察都觉得太没人性,看不下去了,愤而辞职。

六、家人所受的伤害

我被抓之后,我的父母亲(31年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在我被抓后不久他们先后心脏病发作。甚至连当时一位在我家打扫卫生的一个小姑娘,听说我们家有人被抓,家里被抄,就再也不肯来干了。

我母亲身体原来就患有多种疾病,一直就卧床静养,生活不能自理。有一次我父亲去中药店买药,我母亲想拿床头柜上的一杯水,结果不小心从床上滚落到地上,左太阳穴和眉角处正撞在床头柜的尖角上,当时鲜血直流(至今留下很长的一道疤),她躺在地上神智清醒却四肢无力,不能坐起来更不能站起来,直到1─2个小时后我父亲买药回来,才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当天晚上我父亲心脏病再次发作。

610办公室又动员我父母亲单位的同事和我们的邻居,纷纷向我父母讲诋毁法轮功的谣言对他们施加精神压力去劝说我转化。我在以色列的哥哥由于修炼法轮功,中国大使馆不给他发放签证,拒绝他回国探亲。我父母亲一想到儿子五年没见面,女儿又在劳教所里,就忍不住以泪洗面。我的另一个在北京的哥哥,既要顾自己的工作和家庭,又要每天两三个电话或者来照看我父母亲,累得心力交瘁。在我進入劳教所的前三个月中,我父亲的头发从灰白变成完全雪白。

当我获得自由回到家中时,看到母亲体力虚弱,神情忧郁,目光呆滞, 眼睛哭得几乎看不清我了, 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我回到家中之后,还不时的得到610办公室,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办事处的电话,我们家的这个电话号码一直是处于监控之中的。国际长途经常被噪音干扰,甚至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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