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和单位领导的一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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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14日】1999年8月一天,通知我去厂办室,我進屋一看:屋里坐着办公室主任、秘书、宣传科科长三个人。

坐下后,办公室主任叫我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我问为什么。他说:“电视上说练法轮功死了1400人”。我说:“法轮功没有别的,就是五套功法和一本书《转法轮》,说话要讲证据。电视上说是练法轮功死的,那它就应该指出法轮功这五套功法中,哪一个动作能置人于死地,这本书里看了哪一句话能叫人死了。你得指出来呀,如果找不出来,怎么能说那些人是练法轮功死的呢?”

主任说:“那不还有自杀的”。我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业规范和要求,而且是它这一行特有的、必须遵守的。如:司机不能酒后开车;电工操作必须二人以上,必须穿绝缘鞋等等。如果一个电工不按规范操作,被电死了,那是发明电的这个人的过错吗?一个司机酒后开车出了问题,那能是酒厂的责任吗?法轮功明文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许炼功;有家族精神病史的人练要慎重。如果这样的人不听劝告,非要练,出了问题,那不是他个人的原因吗?我们的师父一再告诫我们:炼功一定要专一,不要和别的功法掺练,否则会出问题。有的人就是心不正,他非要掺着练,出了问题,那不是他个人造成的吗?”

我接着说:“我得乳腺增生14年,用了各种方法都没治好,而且越来越重,有时疼得晚上睡不着,后来查出左侧乳房有1.5厘米一肿物,医生建议我把两个乳房都割掉,以防恶化。我还有浅表胃炎,便秘30多年,浑身乏力,炼法轮功不长时间,这些病都好了”。

宣传科长说:“法轮功也许是有这个作用,我有一个亲戚,得了病,听说是炼法轮功炼好了”。

主任插嘴说:“不一定是炼法轮功好的,也许是误诊”。

我瞅他一眼,没理他,接着说:“咱单位门口的饭店,为了不停他们的电,往我口袋塞了100元钱,我立即还给他,我告诉他们:“你们放心,该给你们的电,一定给你们,我不会卡你们”。

我对主任说:“我要是不炼法轮功,这一百块钱,我可能会收下”。主任一副无话可说的样子。

我有些激动的大声质问主任:“法轮功的师父救了我的命,你们叫我反过来去骂人家?”

主任连忙说:“不是叫你骂,是叫你写一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明显感到,他说这句话时没有了底气,只是在例行公务。

我说:“这么好的功法,我为什么不炼,我炼功妨碍谁了?我不会写任何保证”。

主任无话可说了,说:“你不写,过两天书记会找你。你现在回去吧”。看的出,主任是想赶快走开,无奈是他的办公室,只能让我走。后来书记也没找过我。当时不知道是邪恶在操控着人,想進行所谓的考验,只要我们念正,邪恶就害怕了。

是啊!只要有一颗坚信师父,坚修大法的心,无论情况千变万化,环境多么险恶,都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环境会随着我们的心变化,道路又会在面前展现,后来经历的许多事情都证实了这一点。我想:这就是师父给我们安排的修炼道路,谁也破坏不了的修炼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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