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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恶警岳明军的残毒和贪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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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5日】岳明军,男,现任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派出所所长,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非常卖力,非法劫持绑架法轮功学员,任意拘禁、滥施酷刑,亲手将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往劳教所,将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往看守所,直至大北监狱,并对他们的家属进行敲诈勒索,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一、骚扰、抄家、拘禁、施暴、滥用酷刑及送劳教所迫害

1999年7月下旬,山神庙子乡高庆贺(原乡副书记),张广利(原乡秘书)及派出所所长岳明军、张启祥(协勤)等出动警车来到大塔沟村,在村支书、村长的协助下,利用高音喇叭迫使法轮功学员交出法轮功书籍,炼功带和录像带。

1999年10月中旬,山神庙子乡政府人员及派出所所长岳明军和手下协勤(所里临时雇用的打手)多人,分几伙,对炼功群众几十人挨家过筛子(问炼不炼,炼就抓人),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不问青红皂白,每人就是几十个耳光(当时被打的有赵学本、耿连兴、刘庭顺),当晚将他们押往本乡派出所。岳明军逼迫六名法轮功学员站在派出所后院, 两手臂平伸,由三、四名派出所协勤监视,从晚上8点--晚上12点,长达4小时的体罚,只要动一动,这帮打手就拳脚相加,打嘴巴,边打边诬蔑大法,直至打累为止。第二天晚上,由乡党委书记翟国友、乡长李某某等亲自上阵,采取强制措施,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他们迫使女学员脱去外衣只穿内衣内裤站到屋外罚冻,又将另一部分人拳打脚踢和用警棍抽打,打得她们后背及屁股的肉紫青,当时被打的女学员的惨叫声至今还让人不寒而栗。

2000年3月,岳明军及协勤林向阳等出动警车,气势汹汹地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耿连兴、王亚文等8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他(她)们强行押上警车,非法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在岳的授意下,女学员被罚蹲,两名男学员被岳手下的协勤毒打折磨,当时耿连兴的一只眼睛被打得红肿,疼痛难忍,看不了东西。第二天晚上,他们还把一个杀人犯同耿押在同一个房间,由于那个杀人犯半夜精神病发作,拿起安梨汁空瓶,砸向熟睡的耿连兴头部,砸开一寸多长的口子,致使耿头部鲜血直流,缝了三、四针。第二天耿连兴家里来人说母亲病重,需要儿子、儿媳妇在身旁守护。耿的大哥和大姐来到派出所找岳明军说明情况,要求放耿回家为母亲尽孝。在这种人负重伤、母亲病危的特殊情况下,岳明军心如蛇蝎,回答的是:不写保证书绝不能回家!

2000年4月中旬,在乡政府党委书记翟国友及政法委书记杨伟利等授意下,由派出所岳明军及属下的协勤多人将法轮功10名学员非法绑架到乡政府大院办班洗脑。每天派专人看管他(她)们,强迫种菜、锄草、扫院、淘厕所、洗被单、扫打房间卫生、种花草等,晚上把他(她)们集中在乡礼堂内,没有被褥,只能睡在长板凳和桌子上,非法拘禁二十多天,非法进行肉体折磨和人格污辱。

再后来,只要是敏感日、节假日,这些法轮功学员就要受到非法骚扰、抄家,强迫看攻击法轮功录像或被非法拘禁到乡派出所集中看管,以防他们进京上访。

2000年12月20日,他们把进京和没有进过京的法轮功学员非法绑架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政保大队四楼,由乡党委翟国友、乡长李某某等作阵,所长岳明军将刘春莲、王亚文、李书贤三个女法轮功学员逐一迫害,拳打、脚踢、打嘴巴,用电棍击打脸部、手上、腋下、脖子、后背,约二、三十分钟,电得李书贤、王亚文满脸出水泡,嘴角流血,岳明军还恶狠狠地说“再让你炼,把你的脸烧出麻子,看你还上不上北京……”乡长李某某,在旁边喊叫“往死里整”。大约折磨她们每人半个多小时,累得岳明军气喘吁吁才算罢手,并连夜把他们六人非法押往拘留所。

中国的劳教所是邪恶势力的黑窝,那里眷养着许多政治打手、流氓恶棍、及刑事犯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肉体迫害与精神摧残,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然而岳明军把自己的私利、气恨和捞取政治资本完全建立在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法轮功学员的痛苦之上。在 2000年春节前后他亲手将法轮功学员:杨淑丽、杨淑艳、武秀华、王凤珍、李书贤、施文志非法送入马三家劳教所和葫芦岛教养所进一步迫害。

二、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

2001年初,法轮功学员刘春莲被行政拘留30天期满后,岳明军仍不放人,她大哥追问岳明军原因时,岳说必须交纳2000元保证金才能放人,大哥当时东挪西凑了2000元现金交与岳明军后,刘春莲才被放出。而这2000元没给开任何收据。

刘被非法拘留期间,其丈夫在家多次被骚扰,被迫流离在外,只剩下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在家,失去父母的孩子孤苦零丁,无依无靠,只有和那台东芝牌彩电相依为命了。然而岳明军等人多次到家骚扰(在年三十那天还来到赵的家中),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强行将赵家仅有的那台彩电抱走,放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独自享用。

临近年三十,赵家孩子(年仅十四岁)渴望看春节晚会的节目,独自到派出所索要电视。所长不但不给还将他训斥一顿。又过两天,孩子看电视心切又去派出所索要。可他们还是不给,于是孩子趁派出所人员吃饭的功夫将自家电视打三轮车拉回家,当岳吃完饭看到孩子和电视不见了,就唆使手下协勤开警车把赵的孩子抓回派出所,到派出所后那些协勤们对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施暴,拳打脚踢、揪头发,用警棍抽打,逼供赵家孩子交出自家彩电下落,并威胁说“你不交出电视,就把你送到少管所。”第二天这帮所谓的派出所协勤们又到赵家向孩子奶奶、年近80岁的老太太相威胁,逼问电视的下落,老太太害怕极了,告诉了他们电视放在东院邻居家里,他们再次把电视抢走了。事后,孩子的奶奶由于精神紧张在炕上躺了四、五天。

岳明军以权谋私、仗势欺人,胡作非为,以职权之便,强抢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且又唆使他人威胁、毒打十四岁的孩子,其性质何其恶劣?他损害的是一个人民警察的形象,也是山神庙子乡政府的莫大耻辱。

2001年11月19日,三名法轮功学员到山神庙子凉水井子围平山一带发传单,讲真象,被岳明军手下人非法绑架到当地派出所,第二天将他们三人押往葫芦岛市看守所进一步迫害。后来由于毛和平家人急于将毛和平弄回家,岳明军便以取人为由,向毛家人勒索现金8000元和一部手机,之后又提审刘艳东,话里话外的意思只要刘拿出1万元钱就能将她弄出去。刘当时没上他的圈套,岳明军却发出阵阵狂笑。

2002年11月下旬一天晚上,法轮功学员王艳英等两人到本乡青龙沟发传单讲真相,被岳等绑架到当地派出所。第二天他亲自将王押往葫芦岛市拘留所。王的丈夫为使妻子免受牢狱之苦,花了3500元钱托人情才免遭进劳教所再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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