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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于承担责任 法国政府部门就非法拘捕事件互相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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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30日】明慧编注:法国政府部门就法国警察非法拘捕法轮功学员事件互相推委,这表明政府人员都认识到这种行为在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是个耻辱。法国政府是民选政府,个别政府官员的做法令法国人民蒙羞,陷法国人民于不义,有关官员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挽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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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来自德国、丹麦和台湾等国家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连续在法国巴黎遭到法国警方无理拘捕的事件经各国媒体报导后,在全世界造成很大的震撼,并引起世界各国及人权团体的关注。法国政府高层迄今尚未对此事件作出任何合理解释,且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互踢皮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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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瑞典法轮功学员在瑞典王宫和瑞典议会旁边举行新闻发布会,丹麦学员马克-楚讲述遭巴黎警察拘捕的经历。

据悉,法轮功学员在巴黎遭到法国警方无理拘捕事件发生后,有些警员经过法轮功学员的善意陈述后已了解情况,并承认自己是在“做坏事”,但都表示迫于来自 “上面”的压力不得不为之。警员释放法轮功学员时,释放的文件上写着“不是示威”,并在“被抓原因”一栏注明“无理由”。尽管如此,法国政府高层迄今尚未对此事件作出任何合理解释。

记者特地以电话采访巴黎市政府市长室、警察总局、外交部、司法部、法国总统官邸等有关人员。

法国各政府部门之间出现明显互踢皮球的现象,对此事件唯恐避之不及。市政府说此事必须问警察局,警察总局则表示要问外交部,外交部各部门之间则互相推诿。

市长室秘书说此事不关市政府,当记者告诉她此事件与巴黎市政府有关,因为市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参加巴黎的中国新年游行时,她立刻表示己接到很多从澳洲、台湾等地打来询问此事件的电话,并建议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询问,他们会作必要的答覆。

一位巴黎警察总局不愿表示身份的人员声称,没有任何人被逮捕,但经记者告诉他很多媒体都已报导了法轮功学员在巴黎遭到法国警方无理拘捕的事件后,他随即又改口说没有任何人被关进监狱。

据报导,穿着黄色衣服的法轮功学员被拘捕时,有些警员对法轮功学员说,因为“黄颜色在法国是非法的”。针对这点,记者询问警察总局人员穿黄色衣服违犯了法国哪一条法律?警察总局人员说,所有颜色在法国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对于其他任何问题,他表示无法答复,并建议有问题请用书面提出。

法国外交部人员表示,己接到从澳洲打来询问的电话,并表示要为记者接通有关人员,但经过多次转接,各部门互相推诿,似乎刻意拖延时间,最终仍无法得到任何答覆。

司法部人员的答复是,只能接受书面询问,其他一概无可奉告。

法国总统官邸一名接电话的人表示,不知道此新闻事件,但是很惊讶在法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并建议打电话给警察单位。

(原载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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